招标公告
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彭泽县彭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彭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学校路口礼让行人电子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招标编号:JJRZPZ-2017XJ-030
(二)招标名称:彭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学校路口礼让行人电子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1 | 彭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学校路口礼让行人电子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批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14.9万元整
(五)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新版三证合一证件;
3、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的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原件现场查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六个月缴税凭证或证明、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或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原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02月10日至2018年0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彭泽县火车站小区21栋)报名。
(七)购买询价招标文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报名时现场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需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者或新版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且应是与本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并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6个月或以上基本养老保险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八)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为人壹仟肆佰玖拾元整(1490.00元),必须采用现金、转账或电汇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报价人企业名称,注明投标保证金及项目编号),于2018年02月13日北京时间15:0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户名: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彭泽县支行东门分理处,帐号: 1434 730 104 000 4636)
(九)递交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02月14日下午15:00整(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8年02月14日下午15:00整(北京时间)
(十一)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彭泽县交易中心,3楼317室
(十二)招标补充、更正说明下载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jggzy.jiangxi.gov.cn
(十三)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开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彭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
详细地址:彭泽县火车站小区2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