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TY2018-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榆县49号小区A组团凤凰城小区二期建设项目 ,已由 通榆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通发改审批字【2016】23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通榆县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同项目业主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性质:新建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48267.38平方米,其中:A标段A1号楼9649.12平方米、A2号楼6432.74平方米、;B标段B1号楼6893.88平方米,B2号楼8297.61平方米;C标段C1号楼9023.4平方米、C2号楼7970.63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结构;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容,标段划分:三个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100%,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通榆县繁荣北街东侧、思源路南侧、风电路北侧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 年 4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8年10月30日,工期213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验收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贰级 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三个标段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吉建管〔2015〕50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2月9日至 2018 年 2 月13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通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授权委托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3月 9 日9时00分,地点为通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榆县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通榆县开通镇 邮编: 137200
联系人: 徐锋
电 话:186*****333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白城市天诚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开通镇繁荣北街 邮编: 137200
联系人: 刘杰
电 话: 131*****120 传真: ****-*******查看详情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通榆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 2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