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红旗渠大道(长安路-太行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红旗渠大道(长安路-太行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C-2018-018/2 招标编号:ZBB-2018-019
2.2项目概况:西起长安路、东至太行路,全长1447.35米。
2.3建设地点:林州市区红旗渠大道,西起长安路,东至太行路。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工期:施工工期+保修期。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的监理资质;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3.3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
3.4 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的,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注册监理工程师,原件开标时提供);
3.5 投标人报名前须到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登记,详情请查看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实行交易用户网上登记的通知”,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3日至2018年2月26日下午17时前,登录“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lzggzy.com/)”,凭企业用户名与密码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前现金缴纳至中心财务科上述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3月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王相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西民政局东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注意事项:
7.1 投标人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电子信息登记后,方可登陆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登记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ggzy.com)网站“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实行交易用户网上登记的通知》)。
7.2 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出。
7.3 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7.4 开标后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7.5 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7.6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招标文件内容。
8.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对招标人、招标代理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向招标投标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投诉。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艾先生
电话:****-*******查看详情、157*****895、185*****11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看详情********查看详情X3
地址:林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大楼3楼
招标代理: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话: ****-*******查看详情
地 址:林州市长安中路体育场南100米路东院内二楼
信用代码:********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6
监督部门:林州市招标投标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办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