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回复函
致:许昌永达同方科技有限公司
针对许昌经济管理学校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3标段),贵公司所提质疑函,已于2018年2月6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所提质疑,我方认为缺乏客观依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不予采纳!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质疑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许昌经济管理学校
2018年2月12日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信息 学校教育 经济管理
所属地区 | 河南省-许昌市 | 发布时间 | 2018/2/19 | 关键词 | 信息学校教育经济管理 近期更新40405项目 点击关注“信息,学校教育,经济管理”实时招标项目 |
招标业主 | 许昌经济管理学校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
项目招标进展
质疑回复函
致:许昌永达同方科技有限公司
针对许昌经济管理学校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3标段),贵公司所提质疑函,已于2018年2月6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所提质疑,我方认为缺乏客观依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不予采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质疑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许昌经济管理学校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