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窝北镇窝北完小教学楼项目已由肃宁县发展改革局以肃发改综合【2016】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教育局,建设资金除申请上级预算内资金外,剩余资金由县财政自筹。招标人为肃宁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工程名称:肃宁县窝北镇窝北完小教学楼项目附属工程施工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门卫25平方米,消防池300立方米,地上地下泵房各40平方米及道路硬化和自行车车位等其他设施。
2.3建设地点:肃宁县窝北完小院内。
2.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除申请上级预算内资金外,剩余资金由县财政自筹。
2.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标段划分:无
2.7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2.8质量标准:合格
2.9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0日至2018年2月14日,每日上午 9时至12时,下午14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本项目补遗书、澄清等均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补遗。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文件费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未缴纳文件费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肃水路4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招标人:肃宁县教育局
联系人: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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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明亮、张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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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rhjtcangzho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