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道路、排水、中水工程招标公告

道路、排水、中水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天津市-天津市-南开区 发布时间 2009/4/24
招标业主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市施工[2009]045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万山道道路、排水、中水工程 已由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以 建计【2008】1218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查看详情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万山道(沙柳路-雪莲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长829米,宽30米;雨水: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d400mm40米、d500mm70米、d600mm100米、d800mm300米、d1000mm100米、d1100mm100米、d1200mm250米、d1500mm870米;污水:d700mm540米、d800mm420米。中水:铺设一条DN400和一条DN300管道,总长2100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万山道道路施工、排水管道施工、中水管道施工。万山道(沙柳路-雪莲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长829米,宽30米;雨水: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d400mm40米、d500mm70米、d600mm100米、d800mm300米、d1000mm100米、d1100mm100米、d1200mm250米、d1500mm870米;污水:d700mm540米、d800mm420米。中水:铺设一条DN400和一条DN300管道,总长2100米。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工程。
2.4 工期要求:2009年05月01日 至 2009年06月0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行政许可二楼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04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09 年4 月24 日 至2009 年4 月30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04月30日至2009年05月0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4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无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敏(印鉴)
办公地址: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崔博 电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杜希武(印鉴)
办公地址:南开区长实道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杨轶 电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日期:2009 年4 月24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查看详情传真:#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查看详情电子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汤浩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