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省级维修养护经费及防汛抗旱项目 (第二批经费)采购公告
各投标人: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宿迁市骆马湖岸线管理中心委托,就2017年度省级维修养护经费及防汛抗旱项目(第二批经费)进行网上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2017年度省级维修养护经费及防汛抗旱项目(第二批经费)
(二)项目编号:E********查看详情132*****101-1
(三)项目预算:68.13万元
(四)施工范围:2017年度省级维修养护经费及防汛抗旱项目(第二批经费)施工,包括骆马湖一线堤防 K10+700-K11+000、K14+550-K14+850 段迎水坡及挡墙进行维修加固(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
(五)工期:30日历天
(六)工程地点:宿迁市骆马湖一线堤防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6或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7年9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无行贿记录,投标人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 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查看详情;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查看详情);
(三)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
(四)投标人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投标人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208房间,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六)投标人拟选派本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七)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其正式员工,提供 2017年9月份以来任意一月投标人为其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会议同此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内容。
四、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18年3月21日8:30至2018年3月28日 17:30。
(二)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采购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使用网上银行购买,售后不退。
(三)供应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具体办理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投标指引》。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1人信息)。开标前,投标人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开标评标活动人员信息。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4月10日08时30分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4月10日09时00分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8年4月10日 0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具体房间请供应商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利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新区东海大道19号兴邦集团四楼84006室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人:宿迁市骆马湖岸线管理中心
联系人:许太岭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八、本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期限,为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骆马湖岸线管理中心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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