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河口区中医院医康养综合建设工程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河口区中医院医康养综合建设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8- 39 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商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6*****008 ****-*******查看详情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东营市河口区中医院
地址: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义兴路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商先生 联系方式:186*****008 ****-*******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地址: 东营区东城沂河路603号海通商务中心一楼山东华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300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3月21日 08:30 至 2018年03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无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四、审查标准、方法:
无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03-2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3日 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无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河口区中医院医康养综合建设工程PPP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一、采购人:东营市河口区中医院
地址: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义兴路1号
联系人:徐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商先生
联系方式:186*****008 ****-*******查看详情
二、采购项目名称:河口区中医院医康养综合建设工程PPP项目
三、各潜在投标人: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对河口区中医院医康养综合建设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8- 39 号)组织政府采购,现将项目采购需求网上公示。请各潜在投标人对采购需求是否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所有意见应于2018年 3月 23 日下午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派专人递交至东营区东城沂河路603号海通商务中心一楼山东华标,逾期不予受理。
四、公示期限:2018年 3月 21 日至2018年3月 23 日
附件:本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河口区中医院医康养综合建设工程PPP项目采购需求)
发 布 人: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3月 21 日
附件:本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河口区中医院医康养综合建设工程PPP项目采购需求)
河口区中医院医康养综合建设工程PPP项目
采购需求
1.采购条件
河口区中医院医康养综合建设工程PPP项目(项目名称),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河口区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东营市河口区中医院(采购人)为河口区中医院医康养综合建设工程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并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建设。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境内。
2.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面积10000㎡的门诊病房综合楼、建筑面积8000㎡的康复护理中心和室外停车场、食堂、室内外给排水、暖、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管网及场区硬化、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为13,00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213.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71.00万元,基本预备费315.87万元。
3.项目运作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合作期限
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运作方式。
本项目整体合作期限为13年,包含项目建设期与运营期两部分。建设期:是指《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日止,建设期暂定3年。运营期:是指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次日起至运营期10年届满。本项目运营期保持不变,实际建设期缩短或延长,整体合作期限相应缩短或延长。
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5.资金筹措与项目公司股本构成
本项目总投资约13840.98万元(其中建设期利息 840.98 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约为2,768.20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股东借款、银行贷款等方式自主完成融资。项目所筹资金仅用于本项目投资。
项目公司由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按2,768.20万元。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138.41万元,占项目公司5%股权,社会资本方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2629.79万元,占项目公司95%股权。
6.本项目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7.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8.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8.1项目建成后,形成年门诊量10万人次,拥有520张(新增310张)床位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院,有利于完善医院现有的基础设施,满足广大群众看病就医的需求,促进中医院自身发展。
实施医康养建设项目是我区“医养结合”模式的有益探索,为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加强我区残疾人及失能患者的医疗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8.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9.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标准规范:与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0.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0.1质量要求: 项目建设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满足项目实施方案中的标准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并做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运营期间的运营维护工作须满足项目实施方案中建设标准及运维绩效考核标准。移交符合PPP项目实施方案和PPP合同的要求。
10.2安全要求:合格,无事故。
10.3技术规格要求: BOT(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10.4物理特性要求:该类采购项目不存在物理特性。
11.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1.1采购标的的数量: 一家。
11.2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 本项目整体合作期限为13年,包含项目建设期与运营期两部分。建设期:是指《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日止,建设期暂定3年。运营期:是指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次日起至运营期10年届满。本项目运营期保持不变,实际建设期缩短或延长,整体合作期限相应缩短或延长。
11.3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境内。
1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2.1服务标准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投融资、施工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标准要求。
12.2服务期限要求: 签订PPP合同至项目全部合格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
12.3服务效率要求:根据实施机构的服务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完成实施机构所需的有关服务。
13.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满足《PPP项目合同》中的标准要求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PPP项目合同》中的相关专业标准及运维绩效考核标准;PPP项目实施方案和《PPP项目合同》等有关验收标准。
14.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河口区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