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第二季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 (GXZC2018-G1-10177-CGZX )公开招标公告
我中心受自治区财政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第二季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18年第二季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8-G1-10177-CGZX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8年第二季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台式电脑、打印机、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供货资格。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A1分标(台式电脑配置一):6,000元;A2分标(台式电脑配置二):5,000元;A3分标(台式电脑配置三):4,500元;A4分标(台式电脑配置四):4,000元;B1分标(打印机配置一):1,000元;B2分标(打印机配置二):2,500元;C1分标(便携式计算机配置一):7,000元;C2分标(便携式计算机配置二):6,000元;C3分标(便携式计算机配置三):5,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在广西地区销售及良好售后服务能力、生产和销售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产品生产厂家(产品生产厂家可直接投标或授权一家代理商代理投标)。若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需同时出具生产厂家授权投标委托书和代理商授权书。每家代理商只能接受一家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不可代理多个生产厂家投标)。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4日17:00时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gxgp.gov.cn)直接在线预览并登记后持相关证明文件(若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需同时出具生产厂家授权投标委托书和代理商授权书)到本中心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招标文件的网上报名业务,报名时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按产品厂家每家交纳人民币壹万元整 (必须足额交纳) 。
投标人应于2018年4月11日上午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
账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8888
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
本中心财务(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传真:****-*******查看详情)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4月11日上午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4月11日上午10时在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冯朗、李肯星;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2.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十二、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