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2009年棚改廉租住房配建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编号:南招标字(2009)-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共和县2009年棚改廉租住房配建工程,已由共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共发改经贸【2009】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共和县交通与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分别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配套、州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恰卜恰镇各住宅小区
2.2建设规模:新建廉租住房4幢,216套,每套建筑面积50㎡;
2.3计划工期:2009年6月10日~2009年10月30日
2.42.5标段划分:1个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较好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于2009年5月20日至2009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8:30时至 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海省共和县恰卜恰镇贵南东路)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考核手册副本原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送交
6.1 送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5月25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海南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共和县交通与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州工程建设招标中心
地 址:青海省共和县恰卜恰镇贵南东路
邮 编:8130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共和支行
账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2728
联系单位:海南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呼江南
电 话:0974-*******查看详情
传 真:0974-*******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