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建发招字【2018】01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凤凰山农业观光园排水改造一期工程已由福建省创诚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建设施工,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建设地点:凤凰山农业观光园 ;
工程建设规模: 约250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工期要求: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 ;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3.2须是莆田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企业名录库(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企业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3.3非莆田市注册的企业己承接莆田市辖区内通过公开招标中标且任务尚未完成的监理项目少于3个(不含3个)。(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4.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5. 网上澄清和修改
5.1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于2018年2 月 6 日17:00前可直接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5.2招标人将于2018年 2 月 7 日17:00前在莆田市农业局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7.1投标人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交。
7.2未中标的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定并递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2月 9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果树基地二楼会议室。
8.2投标文件份数
8.1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8.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可于2018年2月 9日前直接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地址:莆田市黄石镇沙坂村 邮编:351144
电话:133*****233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梅园路 邮编:351100
电话:****-*******查看详情 联系人:詹小姐
2018年2月2日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65594.doc" target="_blank">2018.2.2招标文件(莆田市凤凰山农业观光园排水改造一期工程施工监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