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清丰县人民法院委托,就集控中心LED显示屏及诉讼服务中心信息设备二次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文件编号:QC[2018]027-TP09号
二、采购内容:A包:集控中心LED显示屏,B包:诉讼服务中心信息设备、虚拟导诉系统(具体要求及技术指标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A包:530000元、B包:420000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招标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4.2 A包:1、为保证售后服务及时性,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濮阳辖区的,濮阳辖区内应具有分公司或服务机构(以分公司或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
2、投标人须具有GB/T27922-2011售后服务体系证书。
3、投标人需具有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B包: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4.3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是否有上述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的记录为准。
五、投标人注意事项:
1、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为了方便投标人实行不注册、不报名,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规定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qfxzfcgzx.cn)。
2、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没有投标人任何信息,无法书面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直接下载采购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3、投标人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内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谈判文件内容。
六、谈判文件相关信息:
1、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7日下午18:00。
七、投标文件接收、开标开始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5月3日下午2:30-3:00 (北京时间)。
2、投标开标时间:2018年5月3日下午3:00 (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三室。
八、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丰县扶贫办二楼
项 目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履约保证金联系人:武女士 联系电话:****-*******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查看详情
九、公告发布网站: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qfxzfcgzx.cn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
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puyang.hngp.gov.cn/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