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永丰产业基地(新)C4、C5公租房项目A组团、B组团202台风机设备采购,包括运输、协助调试、保修及售后服务。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机制造商,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2) 风机制造商具有壁式通风机、加压送风混流式通风机、低噪声混流式通风机、高温排烟风机、节能高温排烟双速混流风机、轴流风机的制造生产能力;
(3) 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投标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报名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授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3) 被授权委托人2017年11月份至2018年1月份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3月22日 9:00 至 2018年3月26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3月22日 9:00 至 2018年3月26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3号立恒名苑2号楼14层1401室
开标时间:2018年4月11日 9:00
开标地点:丰台区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七层
备注: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 4 月 11 日上午9:00 时前。开标时间为2018年 4 月 11 日上午 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证明本人身份的个人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应当指定代理人参加,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证明本人身份的个人证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11日 8:50 至 2018年4月11日 9:00
招标人联系地址:西城区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56号
邮编:100044
联系人:张中
联系电话: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153*****287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丰台区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七层
邮编:100161
联系人:陈晓明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w138*****529@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