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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安置回迁6#楼消防通风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黑河市 发布时间 2009/7/30
招标业主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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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黑河市东部棚户区改造安置回迁6#楼消防通风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集采9036号
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拟于2009年8月11日,在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312室)以竞争性谈判的形式选定黑河市东部棚户区改造安置回迁6#楼消防通风工程供应商,欢迎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参与本项目的谈判。
1.本采购项目概况如下:
黑龙江省黑河市东部棚户区改造安置回迁楼6#楼工程位于黑河市龙江路与龙科街交汇处的西南侧,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4,856.19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769.90 m2,一、二层商业服务网点建筑面积为2,210.80 m2,住宅建筑面积11,875.49㎡。建筑层数:地下一层,地上十七层。本次采购为该项目的消防与通风分项工程。
1.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2采购项目计划投资134.31万元人民币。
1.3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12月20日;工期:493日历天。
1.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黑龙江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拟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及内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获得成交资格。
4.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代理人身份证于2009年7月30日和31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从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黑河市财政局307室)获取谈判文件。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采 购 人:黑河市城市建设投资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黑河市财政局614室 办公地址:黑河市财政局307室
邮政编码:164300 邮政编码:164300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联 系 人:陈斌 联 系 人: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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