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平地区锡铅锌多金属矿远景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地质调查院委托,对广东连平地区锡铅锌多金属矿远景调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招标项目简介
2.1 项目编号:PSGD********查看详情D08B23
2.2 包组内容、数量及完成期: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数量 | 完成期 |
包组一 | 钻探工程 | 一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包组二 | 水系沉积物采用样品分析 | 一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包组三 | 1:5万高精度磁测 | 一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2.3.1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性质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3.2投标人须对以包组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包组内某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3.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2 具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固体矿产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地质钻探甲级资质并具有从事相关矿山普查勘探施工工作经验的地质技术人员和钻探技术人员;参加过与地调项目前期的勘探项目二个以上(含二个);(包组一)
3.3 拥有国家级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具有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样品测试的经验同时具有从事岩石、矿物、化探样品测试经验的技术人员和分析测试仪器;(包组二)
3.4 具有物探乙级(含乙级)以上勘察资质同时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和分析测试仪器;(包组三)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及服务、专业技术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
3.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09年8月26日-2009年9月16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2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文件的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购买采购文件)
4.3.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如果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
4.3.3 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3.4 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固体矿产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地质钻探甲级资质复印件;参加过与地调项目前期的勘探项目二个以上(含二个)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组一);
4.3.5 国家级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样品测试经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组二);
4.3.6 物探乙级(含乙级)以上勘察资质复印件(包组三)。
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4.4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5.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09年9月17日9:00~9: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09年9月17日9:30
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若已购买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地质调查院
8.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肖小姐
联系方式:020-8765 6198
邮政编码:510075
传真:020-8765 9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