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根据远采计备[2018]XM0218号采购计划要求,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远安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就远安县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洽谈。
一、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二、采购计划编号:远采计备[2018]XM0218号
三、项目预算:28万元
四、项目内容:远安县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远安县人民医院管辖区域的医疗秩序维护、治安防范、火灾预防、初起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医院范围内的人员、医院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医院停车场车辆管理。包括远安县人民医院所辖区域的环境、公共卫生(含生活区公共卫生)“门前四包”工作,绿化养护维护(树木修整、移栽、杀虫等)。)。
五、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国家实行强制性要求的相关证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单位须具备保安服务企业的资质,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业绩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采购供应商必须具备保安服务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有承接需11名员工完成单个单位保安管理签约的经历,中标后应由中标公司所属法人直接负责组织该保洁和保安劳务服务,不得转承其他人代为履行。
4.采购供应商拟派出的服务队伍不得少于11人,必要时采购人实地考查;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采购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六、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详细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 《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规定。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8年6月7日至6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持本公司发出的采购公告、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鸣凤大道48号)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一套,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未按规定报名、领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谈判保证金缴纳
8.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由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收取。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汇入到指定的银行帐户。
8.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账的形式,由公司负责收取或由供应商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下述帐户:
开户名: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远安支行
采购供应商需将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书中。
8.3.未按8.1/8.2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响应性文件拒绝接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九、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9.1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远安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十楼会议室。
9.2采购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远安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十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9.3采购单位接收响应性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下午14时00分---2018年6月13日下午14时3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9.1开标时间:2018年6月13日下午14时30分。
9.2开标地点:远安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十楼会议室。
十一、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政府采购网、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8年6月7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方:远安县人民医院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7号
联系人:李洪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8号
联系人: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