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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医务所药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药品 技术学院 职业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发布时间 2018/6/8 关键词药品技术学院职业   近期更新19584项目点击关注“药品,技术学院,职业”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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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医务所药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医药品/化学药品原药/消化系统用药/其他消化系统用药,货物/医药品/化学药品原药/抗菌素(抗感染药)/其他抗菌素(抗感染药)

采购单位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公告时间2018年06月08日16:3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6月08日09:00至2018年06月15日17:3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9日09:30
开标地点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大学城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丁老师:****-*******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C座(东二环与学苑东街交叉十字路口东南角)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辛维平:****-*******查看详情


  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医务所药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医务所药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MYX18Z-10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大学城

联系方式:丁老师:****-*******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辛维平:****-*******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C座(东二环与学苑东街交叉十字路口东南角)四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医务所常规用药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 m.cn),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向采购单位供货的能力。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08日 09:00至2018年06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经初审合格后,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材料:

(1)提供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原件,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在有效期内的或在报名期内出具的)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供应商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近期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等的纳税证明材料)和近期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近期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5、同时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加盖投标企业鲜章的复印件1套并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的发展等,并按现行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

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招标过程或后期审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则报相关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如同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价格只折扣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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