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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机、笔记本、打印机等一批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发布时间 2009/10/30
招标业主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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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网上采购项目(番35001WX2009(02))的询价公告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询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1.采购清单受理编号:番35001WX2009(02)。

2.询价邀请函:GZIT2009-XJ007507。

3.项目名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网上采购项目(番35001WX2009(02))。

4.采购内容:采购台式机、笔记本、打印机等一批。

5.项目实施地点: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兴路18号。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7.报价供应商递交网上报价信息开始及截止时间:2009年11月03日10时00分至2009年11月03日16时00分

8.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为在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注册的网上询价供应商。

9.项目具体要求:

(1)最高限价:人民币693,600元。

(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将会优先采购已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需求列表:

供应商须知
一、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
供应商必须为在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注册的网上询价供应商。
二、项目工期要求:
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三、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相关规定: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时,必须列明所报产品的产地。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2.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号) 的有关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设备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五、报价响应原则:
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响应应包括保证货物设备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相关辅件、组件、耗材等。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其较优者为准),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及相关条款作一一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或者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含糊不清、不确切、有歧义,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其官网上信息不相符的, 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六、主要的售后服务:
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设备必须是原厂正货且原厂原装,并由原厂家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货品设备到达采购单位时,应该配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协助采购人安装调试,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2.本项目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质量保修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所投设备原厂整机免费保修三年。不可预见的灾难性破坏,损坏及被盗,不在工程免费保修范围内。
3.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工作日内 8:30~17:30 期间为 4 小时,其余期间为 24 小时。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 8 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供应商应在故障检修8小时后的 24 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项目单位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如供应商未能在三个月内排除故障,则应在提供备用设备之日起满三个月的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全新设备供项目单位使用,且该全新设备归项目单位所有,而故障设备及备用设备退回给供应商。
4.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免费保修,即由供应商派人到用户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病毒及由于用户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在免费保修服务内,但仍可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5.供应商负责软硬件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 负责免费上门更换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负责所有由供应商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一年内享有免费升级服务。
6.供应商应为使用单位提供终身上门维护服务,保修期外设备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供应商应免费为使用单位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
7.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采购方提供系统软、硬件应用和维护培训。
七、供应商须承诺以下条款:
1.成交结果公告在(www.it-tender.gov.cn)网站上发布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必须凭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投标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的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所签署的合同原件及扫描件递交到招投标中心。
八、支付方式:
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九、成交服务费:
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十、相关责任:
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对该项目的技术参数和相关条款作完全实质性响应。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能按时按承诺履行项目报价响应条款、内容的,或者提出放弃成交、更改报价等影响项目的采购实施或工作进度的情况的,将被停止网上询价会员资格。
停止的规则:第一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三个月的网上询价会员资格;第二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六个月的网上询价会员资格;第三次,立即停止其本月网上询价会员资格并永久取消其网上询价会员资格。

商品分类 参考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台式机 惠普;联想;DELL 相当于 83 台
商务要求:
采购需求: 该项目的具体需求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指标:

1. 处理器:≥Intel酷睿2双核处理器E8400,主频3.0GHz或更高;
2. 主 板:≥Intel Q45芯片组,贴Intel 博锐(vPrp)标签;
3. 内 存:≥双通道2G DDR3 1066MHz;
4. 硬 盘:≥SATA2 500GB 7200rpm;
5. 显示器:17”正屏液晶,分辨率1280*1024,带VGA+DVI双接口;
6. 显 卡:集成Intel GMA X4500;
7. 光 驱:≥DVD刻录,最大16速;
8. 音 频:主板集成声卡,机箱前置≥2音频接口、后置≥3音频接口,带内置音箱;
9. 网 卡:主板集成千兆自适应网卡;
10. 键 鼠:抗菌键盘和USB光电鼠标,提供权威抗菌检测报告(供货时提供);
11. 接 口:前面板要有至少2个USB接口并中置音频接口(耳机、麦克风),2个PS/2 接 口,1个串口,1个DisplayPort ;
12. 机 箱:塔式全免工具维护机箱,顶置维护提手;
13. 电 源:≥280W或更高;
14. 散 热:前后直通风道,带环保光触媒风扇;
15. 操作系统:预装正版Windows Vista Business 32位操作系统,带微软正版标签和光盘介质;
16. 软 件:要求供应商在供货时,原厂预安装金山毒霸、金山词霸及相当于office2007文字处理软件、表格处理软件、幻灯片制作软件等,以上软件要求带正版光电介质及序列号,三年免费升级服务,保证系统使用的完整性;
17. 管 理:预装远程管理软件,能够实现远程USB端口管理(全部屏蔽、仅屏蔽USB存储、格式化网内安全USB存储)、远程维护(界面接管、软件安装或升级)、流量控制(配置网络带宽、限制部分软件访问)、软/硬件资产管理及报警(可提供报表日志);
18. 可靠性: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在8万小时或以上,主机电源及双绞线端口均通过防雷击检验,提供相关证书;(供货时提供)
19. 认 证:中国3C认证, EPEAT GOLD认证,十环认证,符合中国/欧盟Rohs(无铅)标准,低于30分贝超静音,电磁兼容性达B级,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要求报价供应商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明文件);
20. 服 务:原厂三年整机保修,原厂门到桌验机服务,服务网点联系信息可在原厂官方网站查询;

供应商须知:
1. 以上所采购的设备,报价人必须在报价中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及税金的费用,成交后的报价总价为最终价,报价人应无条件配合用户的使用要求,不可以任何借口增加任何额外的费用,否则报价无效,废标处理。
2. 上述组件均为必配部件,报价人不得变更、调整、减少,报价人的报价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应配置的相关辅件、组件,供应商送货时需按原厂包装,不能拆箱,所提供的产品装箱单与客户要求的保修情况一致。
3. 考虑到产品的一致性及日后维护的便捷性,本次采购要求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电脑均为同一品牌。
4. 为保证供货渠道的合法性及用户单位得到原厂的产品质量、保修服务,要求报价人必须承诺在报价截止后3天内将原厂(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台式电脑、笔记本及打印机授权函提供给用户单位(传真),在合同签订时出示厂商(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厂家)针对此项目所开具的加盖原厂公章的项目授权函原件(复印件无效),供货时由原厂商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并出示厂商(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厂家)针对此项目所开具的加盖原厂公章的服务承诺函原件(复印件无效), 否则项目不予验收,报价无效,废标处理。预成交供应商如因弄虚作假而影响到用户的需求时间,用户可以无条件退货,并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投诉并追究损失。(联系人:张先生,传真号码:********查看详情
5. 供货安装:供应商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全部供货到用户处并完成所有安装。为了保证货物以及配件的原厂性,所有产品必须由厂家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包装箱上标有采购单位名称,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要求有工程师协调验收安装,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若供应商拖延供货时间或要求变更产品,一律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投诉处理。
6. 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为在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注册的网上询价供应商。
7. 成交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时,必须列明所报产品的产地。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9. 主要的售后服务:
(1)本项目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质量保修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所投设备必须按厂家的保修条款进行保修。不可预见的灾难性破坏,损坏及被盗,不在工程免费保修范围内。
(2)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工作日内 8:00~18:00 期间为4 小时,其余期间为 24 小时。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 8 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供货商应在故障检修8小时后的 24 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项目单位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如供货商未能在三个月内排除故障,则应在提供备用设备之日起满三个月的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全新设备供项目单位使用,且该全新设备归项目单位所有,而故障设备及备用设备退回给供货商。
(3)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供货商上门免费保修,即由供货商派人到用户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货商承担。病毒及由于用户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在免费保修服务内,但仍可与供货商协商解决。
(4)供货商负责软硬件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 负责免费更换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负责所有由供货商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一年内享有免费升级服务。
(5)供应商应为使用单位提供终身维护服务,保修期外设备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供应商应免费为使用单位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
(6)供应商应免费为采购方提供系统软、硬件应用和维护培训。
10. 供应商需承诺下列条款:
(1)成交结果公告在(www.it-tender.gov.cn)网站上发布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必须凭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投标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的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所签署的合同原件及扫描件递交到招投标中心。
11. 支付方式: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用转帐方式一次性全部付齐货款。
12. 成交服务费: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13.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号)的要求,“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等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所以本项目采购中涉及到“计算机(含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显示器”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相关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节能证书以便采购人确认。
14. 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相关辅件、组件,且必须对技术参数及服务条款作一一响应,并列出详细的技术参数和服务条款,以便采购人选择供应商时作参考。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晰、不准确、有歧义,或者响应时照抄参数,或者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其官网上信息不相符,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与其参数不相符者,采购人有权视其为报价无效处理。
15. 其它要求: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必须对上述的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作完全实质响应,如因弄虚作假而影响到采购人项目实施或工作需要的,其产生的经济损失,必将追究相应责任。
商品分类 参考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笔记本 惠普;联想;DELL 相当于 13 台
商务要求:
采购需求: 该项目的具体需求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指标:

1. 显示屏:14.1" 非镜面宽屏液晶(16:10),分辨率≥1280×800dpi;
2. CPU:≥酷睿2双核处理器P8700,主频2.53G,3M二级缓存;
3. 芯片组:≥Intel GM45;
4. 内存:≥2G DDR3 1066MHz;
5. 硬盘:≥320G SATA 5400rpm,带APS主动保护;
6. 光驱:≥DVD刻录机,支持DVD双层刻录,最大8X;
7. 显卡:集成Intel GMA 4500mHD;
8. 接口:≥3×USB2.0、1×1394、PCMCIA、Express卡扩展槽;
9. 调制解调器:集成,56K;
10. 网络:集成千兆网卡、集成Intel 5100AGN无线网卡、集成蓝牙,带无线硬件开关;
11. 网络管理:迅驰2代平台,支持Intel AMT主动管理技术,可保存各种网络连接设置,实现有线、无线之间自动漫游;
12. 键盘:全尺寸带导流孔防水键盘,集成键盘照明;
13. 鼠标:指点杆+触摸板二合一设计,另附赠同品牌专用鼠标;
14. 电池:≥6芯锂电池,电量≥5200mAH;
15. 材质:高弹性碳纤维外壳、双镁制防滚架;
16. 安全:TPM安全芯片,支持2048位加密和安全口令管理,带安全锁孔;
17. 系统:原厂预装Windows XP简体中文专业版(Vista不接受),带微软正版标签及恢复光盘;
18. 灾备:原厂预装支持双机交叉备份的灾备软件;
19. 软件:要求供应商在供货时,原厂预安装金山毒霸、金山词霸及相当于office2007文字处理软件、表格处理软件、幻灯片制作软件等,以上软件要求带正版光电介质及序列号,三年免费升级服务,保证系统使用的完整性;
20. 重量:含电池、光驱不大于2.5公斤;
21. 认证:中国3C认证,EPEAT GOLD认证,符合能源之星4.0 标准,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要求报价供应商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明文件);
22. 服务:原厂3年整机保修(电池1年)及第二工作日上门服务、原厂全球联保服务以及1年意外保护服务;


供应商须知:
1. 以上所采购的设备,报价人必须在报价中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及税金的费用,成交后的报价总价为最终价,报价人应无条件配合用户的使用要求,不可以任何借口增加任何额外的费用,否则报价无效,废标处理。
2. 上述组件均为必配部件,报价人不得变更、调整、减少,报价人的报价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应配置的相关辅件、组件,供应商送货时需按原厂包装,不能拆箱,所提供的产品装箱单与客户要求的保修情况一致。
3. 考虑到产品的一致性及日后维护的便捷性,本次采购要求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电脑均为同一品牌。
4. 为保证供货渠道的合法性及用户单位得到原厂的产品质量、保修服务,要求报价人必须承诺在报价截止后3天内将原厂(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台式电脑、笔记本及打印机授权函提供给用户单位(传真),在合同签订时出示厂商(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厂家)针对此项目所开具的加盖原厂公章的项目授权函原件(复印件无效),供货时由原厂商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并出示厂商(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厂家)针对此项目所开具的加盖原厂公章的服务承诺函原件(复印件无效), 否则项目不予验收,报价无效,废标处理。预成交供应商如因弄虚作假而影响到用户的需求时间,用户可以无条件退货,并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投诉并追究损失。(联系人:张先生,传真号码:********查看详情
5. 供货安装:供应商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全部供货到用户处并完成所有安装。为了保证货物以及配件的原厂性,所有产品必须由厂家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包装箱上标有采购单位名称,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要求有工程师协调验收安装,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若供应商拖延供货时间或要求变更产品,一律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投诉处理。
6. 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为在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注册的网上询价供应商。
7. 成交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时,必须列明所报产品的产地。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9. 主要的售后服务:
(1)本项目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质量保修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所投设备必须按厂家的保修条款进行保修。不可预见的灾难性破坏,损坏及被盗,不在工程免费保修范围内。
(2)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工作日内 8:00~18:00 期间为4 小时,其余期间为 24 小时。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 8 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供货商应在故障检修8小时后的 24 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项目单位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如供货商未能在三个月内排除故障,则应在提供备用设备之日起满三个月的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全新设备供项目单位使用,且该全新设备归项目单位所有,而故障设备及备用设备退回给供货商。
(3)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供货商上门免费保修,即由供货商派人到用户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货商承担。病毒及由于用户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在免费保修服务内,但仍可与供货商协商解决。
(4)供货商负责软硬件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 负责免费更换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负责所有由供货商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一年内享有免费升级服务。
(5)供应商应为使用单位提供终身维护服务,保修期外设备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供应商应免费为使用单位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
(6)供应商应免费为采购方提供系统软、硬件应用和维护培训。
10. 供应商需承诺下列条款:
(1)成交结果公告在(www.it-tender.gov.cn)网站上发布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必须凭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投标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的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所签署的合同原件及扫描件递交到招投标中心。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11. 支付方式: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用转帐方式一次性全部付齐货款。
12. 成交服务费: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13.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号)的要求,“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等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所以本项目采购中涉及到“计算机(含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显示器”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相关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节能证书以便采购人确认。
14. 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相关辅件、组件,且必须对技术参数及服务条款作一一响应,并列出详细的技术参数和服务条款,以便采购人选择供应商时作参考。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晰、不准确、有歧义,或者响应时照抄参数,或者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其官网上信息不相符,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与其参数不相符者,采购人有权视其为报价无效处理。
15. 其它要求: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必须对上述的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作完全实质响应,如因弄虚作假而影响到采购人项目实施或工作需要的,其产生的经济损失,必将追究相应责任。
商品分类 参考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打印机 惠普;联想;佳能 相当于 24 台
商务要求:
采购需求: 该项目的具体需求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指标:

1. 打印机类型:A4幅面黑白激光打印机;
2. 打印分辨率:≥1200 x 1200 dpi 分辨率(A4黑白标准模式);
3. 打印速度:≥33 页/分钟;
4. 首页输出时间:< 8.0 秒(就绪后);
5. 月打印负荷:≥50000 页/月;
6. 处理器:≥600 MHz;
7. 内存:标配内存≥64MB,最大内存≥320MB,≥1 个 DIMM 插槽(144 针);
8. 输入纸盒:标配≥2个纸盒,最大≥3个纸盒;标配输入容量≥300页,最大输入容量≥800页;
9. 输出容量;标配输出容量≥150页,最大输出容量≥150页;
10. 介质类型:纸张(证券纸、轻质纸、重磅纸、普通纸、再生纸、糙纸)、信封、标签、卡片、投影胶片、重磅介质;
11. 双面打印:标配自动双面打印;
12. 接口:USB2.0高速接口;
13. 外形尺寸:≤365*368*268mm(为符合用户实际放置需要,要求所投产品必须符合上述尺寸要求);
14. 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中国ccc认证、美国能源之星认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报价供应商应承诺在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关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明文件);
15. 服务:1年保修;


供应商须知:
1. 以上所采购的设备,报价人必须在报价中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及税金的费用,成交后的报价总价为最终价,报价人应无条件配合用户的使用要求,不可以任何借口增加任何额外的费用,否则报价无效,废标处理。
2. 上述组件均为必配部件,报价人不得变更、调整、减少,报价人的报价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应配置的相关辅件、组件,供应商送货时需按原厂包装,不能拆箱,所提供的产品装箱单与客户要求的保修情况一致。
3. 考虑到产品的一致性及日后维护的便捷性,本次采购要求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电脑均为同一品牌。
4. 为保证供货渠道的合法性及用户单位得到原厂的产品质量、保修服务,要求报价人必须承诺在报价截止后3天内将原厂(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台式电脑、笔记本及打印机授权函提供给用户单位(传真),在合同签订时出示厂商(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厂家)针对此项目所开具的加盖原厂公章的项目授权函原件(复印件无效),供货时由原厂商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并出示厂商(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厂家)针对此项目所开具的加盖原厂公章的服务承诺函原件(复印件无效), 否则项目不予验收,报价无效,废标处理。预成交供应商如因弄虚作假而影响到用户的需求时间,用户可以无条件退货,并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投诉并追究损失。(联系人:张先生,传真号码:********查看详情
5. 供货安装:供应商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全部供货到用户处并完成所有安装。为了保证货物以及配件的原厂性,所有产品必须由厂家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包装箱上标有采购单位名称,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要求有工程师协调验收安装,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若供应商拖延供货时间或要求变更产品,一律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投诉处理。
6. 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为在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注册的网上询价供应商。
7. 成交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时,必须列明所报产品的产地。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9. 主要的售后服务:
(1)本项目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质量保修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所投设备必须按厂家的保修条款进行保修。不可预见的灾难性破坏,损坏及被盗,不在工程免费保修范围内。
(2)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工作日内 8:00~18:00 期间为4 小时,其余期间为 24 小时。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 8 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供货商应在故障检修8小时后的 24 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项目单位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如供货商未能在三个月内排除故障,则应在提供备用设备之日起满三个月的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全新设备供项目单位使用,且该全新设备归项目单位所有,而故障设备及备用设备退回给供货商。
(3)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供货商上门免费保修,即由供货商派人到用户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货商承担。病毒及由于用户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在免费保修服务内,但仍可与供货商协商解决。
(4)供货商负责软硬件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 负责免费更换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负责所有由供货商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一年内享有免费升级服务。
(5)供应商应为使用单位提供终身维护服务,保修期外设备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供应商应免费为使用单位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
(6)供应商应免费为采购方提供系统软、硬件应用和维护培训。
10. 供应商需承诺下列条款:
(1)成交结果公告在(www.it-tender.gov.cn)网站上发布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必须凭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投标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的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所签署的合同原件及扫描件递交到招投标中心。
11. 支付方式: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用转帐方式一次性全部付齐货款。
12. 成交服务费: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13.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号)的要求,“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等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所以本项目采购中涉及到“计算机(含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显示器”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相关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节能证书以便采购人确认。
14. 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相关辅件、组件,且必须对技术参数及服务条款作一一响应,并列出详细的技术参数和服务条款,以便采购人选择供应商时作参考。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晰、不准确、有歧义,或者响应时照抄参数,或者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其官网上信息不相符,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与其参数不相符者,采购人有权视其为报价无效处理。
15. 其它要求: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必须对上述的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作完全实质响应,如因弄虚作假而影响到采购人项目实施或工作需要的,其产生的经济损失,必将追究相应责任。

10.成交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1.成交供应商需知

(1)询价结果公告在(www.it-tender.gov.cn)网站上发布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必须凭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投标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该项目询价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的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所签署的合同原件及扫描件递交到招投标中心。

12.支付方式: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用转帐方式一次性全部付齐货款。

13.成交服务费: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14.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兴路18号; 联系人:张忠;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020-********查看详情

15.有关此次询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查看详情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周泽槟 电话:********查看详情

查询询价结果及供应商注册事宜:***-********查看详情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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