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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厅2009-63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发布时间 2009/11/26
招标业主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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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2009-63办公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09-63办公设备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 谈判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预算金额和交货期

1、内容:广东省公安厅2009-63办公设备;

用途:办公设备;

序号

项目

数量

1

商用台式电脑

100台

2

机架服务器

1套

3

网络设备

3台

4

机柜

1台

5

UPS电源改造

1台

6

培训设备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

1套

7

培训及服务

1项


详见《用户需求书》;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预算金额:人民币61.02万元。

3、交货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付使用(包括安装调试)。

4、交货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狮山。

(二) 报价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报价人)

1、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 [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项目公告之日起至初次报价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报价人负责举证)];

3、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或货物(指台式电脑)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取得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须为原件);

4、所投台式电脑必须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且必须是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六期)中的产品;

5、报价人2005年以来须承建过2项或以上类似的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电教室项目(以合同文本等证明文件为准);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09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9:00--17:00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书处

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四) 初次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初次报价文件时间:初次报价截止及谈判时间前30分钟内

2、初次报价截止及谈判时间:2009年12月4日下午14:30

3、递交初次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902室。

(五)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人:洪先生/方小姐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传真号码:***-********查看详情

(六) 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七) 电子文件下载

报价人如需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格式(一)》和《报价文件格式(二)》的电子版,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采购平台(www.gpcgd.com),在“采购信息公告”处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页面右上方“附件”处下载。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符的,以书面文件为准。

(八) 参加谈判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初次报价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电子化政府采购执行平台(网址:www.gpcgd.com)进行注册。

(九)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谈判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在初次报价截止时间前2日,按上述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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