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珠江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宣传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谈判公告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珠江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佛山珠江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宣传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项目编号:PSFS********查看详情A05B41),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1. 本谈判公告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采购货物内容、数量及交货期
包组号 | 采购货物内容 | 数量 | |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 交货期 |
包组一 | 南海网络分公司狮山支公司节目制播子系统及丹灶支公司节目制播子系统 | 一项 |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
包组二 | 南海网络分公司信息采编系统 | 一项 | |
包组三 | 顺德网络分公司设备系统 | 一项 | |
包组四 | 顺德网络分公司伦教制作网系统 | 一项 | |
包组五 | 顺德网络分公司乐从制作网系统 | 一项 | |
包组六 | 专业影视制作设备 | 一项 |
注: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3. 各包组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
3.2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主要产品的制造商/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包组二投标人必须提供CANOPUS非线性编辑系统制造商或其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包组五投标人必须提供THOMSON非线性编辑系统制造商或其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包组六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对投标主要产品(镜头、摄像机、录像机)出具的专项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3 仅包组四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的ISO90001国际质量体系合格证书和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4 在广东省有依法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或经营场所;
3.5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09年11月26日—2009年12月7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12楼1222室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4.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4.3.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3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3.4 所投设备制造商的ISO90001国际质量体系合格证书和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仅包组四提供);
4.3.5 在广东省有依法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或经营场所的证明文件。
4.4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5. 报价截止、谈判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09年12月8日9:00—9:30
5.2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09年12月8日9:30
5.3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10楼1010 室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4 谈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13楼1314 室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6. 采购人名称:佛山珠江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12楼1222室(佛山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7-8320 520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7-8320 5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