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受洛阳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城市区域汽车尾气综合治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9] 346号
二、采购项目:城市区域汽车尾气综合治理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份。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9年11月26日至2009年12月2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办公楼附二楼221室)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12月4日下午3: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办公楼辅二楼222室)。
七、联系人及电话:齐先生 赵先生 ****-********[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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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