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生物治疗中心改造工程辅助区域标段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根据 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工程立项审批部门批准,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现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生物治疗中心改造工程辅助区域标段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生物治疗中心改造工程辅助区域标段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新伊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135*****5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北院区博济楼七楼前座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1、建设规模:辅助区域标段总面积约750㎡。
2、计划工期:辅助区域拟定工期为120日历天。
3、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即洁净区域标段与辅助区域标段,辅助区域与其子工程合并为一个标段,各标段独立招标。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辅助区域与其子工程标段等
4.1辅助区域标段包括:洁净区域及辅助区域土建、墙、窗拆除与改造,地面找平、原结构内所有设备管道的拆除,辅助区域的墙体及该区域的普通装饰装修、空调及水电安装等项目,部分墙体材料为彩钢板。
4.2生物治疗中心改造项目派生的子工程包括:博济楼七楼天面与六楼天面加固施工工程;广协楼三楼儿科血液实验室新址装饰装修工程;岭南楼八楼东南侧院感办新址装饰装修工程;博济楼七楼内科血液实验室装饰装修工程等。
4.3博济楼七楼天面与六楼天面加固施工工程可依法分包,分包单位应具备特种专业承包资质,为建筑物纠偏平移、结构补强。
上述工程范围包括原结构内墙体、管道拆除,普通装饰装修、空调及水电安装等项目。
五、预计发包价:辅助区域标段估算为140万元(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9 年11月30日上午: 9:00 —11:30 下午: 14:30 —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先烈中路云鹤北街二十六巷1号广州新伊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5、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需是投标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自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之日起向前计不少于半年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资料。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2006年7月至今独立完成工程造价为500万及以上一项或50万及以上三项的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6、投标人自2006年7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具备贰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方能承接的工程),完成过医药工业或医院实验室工程的优先考虑。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10、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1、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2、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3、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办法: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8名时,取全部满足报名资格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8名时,随机抽取8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及由授权委托人每页签字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凡未按要求提交原件核对或发现有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如有),摇珠会在广州新伊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具体时间为2009年11月日16时00分至16时30分。届时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随机抽取投标人资格。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新伊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诉。
十六、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09年11月26日10时00分至2009年11月30日16时00分。本公告在广州新伊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gzxyf.com.cn)中山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网址http://bidding.sysu.edu.cn)及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 syshospital.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拟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中山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和广州新伊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文本应保持一致。
十七、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其他说明:
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项目经理,非不可抗力不得更换;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人员(含项目经理),如果中标,则必须始终全职服务于本项目,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目前有兼任其他项目的,参加投标则视为已承诺能够在本项目工程开工后按时进场),否则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将有甚为严厉的违约处罚,请各投标申请人充分考虑风险。
招标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伊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9-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