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泉州市林业局委托,对泉州市林业局重点火险项目通讯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QZCGZ*******查看详情
二、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合同包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一
1
对讲机
160
部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必须安装完成。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
中继电台
12
台
3
卫星电话机
5
部
4
基地台
10
台
5
车载电话
15
部
6
车载台
13
台
7
GPS卫星定位仪
50
台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3、第六期节能清单中的空调机、照明产品(包括双端荧光灯、自镇流荧光灯、单端荧光灯、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
三、投标人资格标准: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09年12月3日至2009年12月22日,北京时间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09年12月23日9:00之前提交到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时间:2009年12月23日9:00
开标地点: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七、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之前, 与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八、本次招标事项如有变更,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均发布于指定网站,不作另行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
九、招标人: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362000
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联系人:小张
电子信箱:fjqzcg@163.com
开户名: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泉州银行海信支行
网 址:/、http://zfcg.fjqz.gov.cn、http://cz.fjzfcg.gov.cn/
十、采购人联系人:杨子超,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十一、本次招标解释权归属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