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甲控物资采购[GFMH-3]粉煤灰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GHJKWZ2009-01
莞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工程已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2009]395号)批准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广东省建设厅以《关于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粤建设函[2009]303号)批准了初步设计,具备招标条件。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华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莞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甲控物资采购[GFMH-3]粉煤灰”进行公开招标。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莞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起点自穗莞深城际洪梅站东端站外,向东经东莞市洪梅、道滘、南城、东城、寮步、松山湖、大朗、常平、谢岗等镇(区),惠州市沥林、陈江、惠环、惠城等镇(区),终点至惠州市惠州大道站。贯通方案正线全长96.960km,其中东莞市境内长67.600km,惠州市境内长29.360km。全线高架段长39.955km,路基段长19.135km,山岭隧道段长0.851km,地下盾构段长35.419km,过渡段长1.600km。近期新建车站13 座,其中地下站6 座,地面站2 座,高架站5 座(不含洪梅站、客运北站)。在道滘、客运北各设停车场及综合维修工区1座。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2009]395号)。
5.《关于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粤建设函[2009]303号)。
6. 国家及广东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三、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资金来源:财政、自筹。
五、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莞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GZH-10、GZH-11、GZH-12、GZH-13、SKZH-2标所需粉煤灰,共76800吨,交货地点为惠州。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为粉煤灰生产厂或经其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授权代理商投标的粉煤灰生产厂不得直接参与投标。代理商只允许代理一家生产厂产品参与投标。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从2006年至今必须有供应单项合同粉煤灰数量不低于3000吨的供货业绩。
4)投标人所投标产品相应生产厂家已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投标人不得与莞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各工程标段承包单位或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安排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2.投标报名费:100元人民币/标包,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收取。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已填好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此表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4.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1月21日、22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4:00,周六、周日除外);
5.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6.投标人报名前须办理好企业IC卡(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出现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如以上时间有变化,招标人将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559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8楼
邮编:510080
邮编:510635
电话:***-********-***查看详情、68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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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海津 吴思远 丛伟
联系人:杨自华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