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鸣凤镇栖凤社区农民公寓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远安县鸣凤镇栖凤社区农民公寓基础设施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受业主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一切事宜,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远安县鸣凤镇栖凤社区农民公寓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地点在远安县鸣凤镇栖凤社区。招标内容为:设计图纸范围内市政等附属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工期要求:不超过12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如下(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人注册地不在远安县的投标人还应具备县建设局出具的备案手续;
5、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记载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企业名称一致(项目经理证书如因遗失、年检或办理建造师等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项目经理证复印件以及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出具的不能提供原件理由的证明原件,未合理说明理由的证明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需持建设企业资质校验投标备案登记表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进行投标报名,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报名时间为 2010 年 1 月 15 日至 2010 年 1 月 19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捌佰元,售后不退。
(六)本工程需要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肆万元人民币,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 年 2 月3日9:00时整,提交地点为远安县鸣凤镇镇政府会议室(远安县鸣凤大道65号),由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将被拒绝。
(八)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远安县鸣凤镇镇政府会议室(远安县鸣凤大道65号)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09年 1 月15 日。中国采招网(bidcente r.com.cn),
(十)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信息网,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
(十一)信息发布开始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 标 人:远安县栖凤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
办公地址:远安县栖凤社区居民委员会 办公地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联 系 人:王金河 联 系 人:尚君来
联系电话:159*****417 联系电话:0717—*******查看详情
2010年 1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