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湖田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普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淄博主城区东南部工矿区生态修复绿化工程湖田街道玉皇山项目监理
编制时间:2018年9月4日
一、项目概况及资格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淄博主城区东南部工矿区生态修复绿化工程湖田街道玉皇山项目监理
2、质量要求:合格。
3、工期要求:自接到采购人通知自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5、监理工作内容: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缺陷期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具体工作内容为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等全部事项的监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
注:已办理上述“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 m.cn)
3、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提供无行贿犯罪声明函(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合并,并单独说明)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技术标准及要求:
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程序,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淄博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以及有关质量、安全施工、材料准用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地质勘察报告等有关技术说明(注:以上法规和技术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规范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及项目总监要求
1、供应商不得借用或挂靠资质,发现有此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采购人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到场检查,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否则按5000元/人·次进行处罚,累计出现三次,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不予支付已完工程的监理服务费,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将对现场的项目总监进行考核,每月必须按时参加每周的工程例会及相关会议,每缺席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缺席罚款10000元,累计缺席三次,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不予支付已完工程的监理服务费,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3、派往本工程现场的项目总监及各专业监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一致且须固定,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中途变更,项目总监不得在其他项目挂职,否则视为该监理单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监理工作中如出现监理人员失职、违规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限期更换人员,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从监理费中扣减;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监理人员配备满足淄博市工程项目监理最少人数配置标准。
四、其他要求
派往本工程现场的监理人员有义务协助采购人监督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的项目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确定的成员一致且固定。若发现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情况,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若发生以上情况却未能及时发现或发现而不报告的,视为监理人员失职,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限期更换人员,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从监理费中扣减;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政策功能:
(一)优采强采节能环保产品
(1)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中强制的采购节能产品的,在资格条件中明确,则不需要进行加分。属于节能产品目录中不需要强制采用节能产品的,则需要进行加分。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所投产品属于最新一期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及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3)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4)在质量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质量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本项计分以供应商单独提供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及最新一期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质量评审加分。
(二)小微企业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现场,供应商须单独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及《从业人员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原件及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原件,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小微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三)监狱企业
给予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现场,供应商须单独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供应商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条件,须在开标现场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5日起,至2018年9月7日止。
七、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9月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八、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湖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湖田镇湖光路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普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路口南100米华侨大厦3001室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152*****771
邮箱:sdpude@163.com
发布人:山东普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