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金农存镇银行武松支行弱电安防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河金农村镇银行武松支行弱电安防工程已由 清河金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金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清河金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是清河金农村镇银行武松支行弱电安防工程施工,招标范围是该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已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具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必须有承担同类项目业绩并拥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安全技术防范资信等级:一级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4、具有短时间内货源组织、安装及服务能力;需提供所签署近三年(2015年8月至2018年8月)的不低于30万的银行工程业绩或政府安防工程业绩施工合同原件; 5、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搜索企业名称,在页面上点击“信息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齐缝章,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若列入则不允许报名); 6、不可进行二次转包。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需提供所签署近三年(2015年8月至2018年8月)的不低于30万的银行工程业绩或政府安防工程业绩施工合同原件;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9-05 至 2018-09-11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清河县事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河北省清河县运河大街92号住建局南院三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项目负责人请 携带营业执照、安全技术防范资信、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职工社会保险证明(至少包括近一年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并有查询方式)原件复印件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9-15 09:30 ,地点为 清河县长江东街与济华路交叉口清河金农村镇银行一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清河县长江东街与济华路交叉口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运河大街建设局南院 |
邮编: | 054800 | 邮编: | 054800 |
联系人: | 姜如宁 | 联系人: | 许晓萌 |
电话: | ****-*******查看详情 | 电话: | ****-*******查看详情 |
传真: | ****-*******查看详情 | 传真: | ****-*******查看详情 |
电子邮件: | jrn888@qq.com | 电子邮件: | scgszb@163.com |
网址: | www.jnczbank.com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金农村镇银行 | 开户银行: |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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