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妇幼保健院无影灯、诊断照明灯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QZW-2018-N004
采购人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妇幼保健院 |
采购人地址:抚宁区 |
采购人联系方式:石立斌*******查看详情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抚宁区长征路254号三楼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莉****-*******查看详情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采购数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采购用途: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供货时间:20天(日历日)。 |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主要内容包括:2套无影灯、4套诊断照明灯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需为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具备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营业范围需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意的投标人需持: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未三证合一企业需提供本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未三证合一企业需提供本证); (4)生产厂家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 (5)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单位法人章。) (7)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三份。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8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现场领取,售出不退 |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9月20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
开 标 时 间: 2018年9月20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
开标、评标地点: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紫金香苑门店)三楼开标厅 |
项目联系人:马莉 |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
传真电话:****-*******查看详情 |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 om.cn)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