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采购中耳分析仪、临床诊断型听力计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18年09月13日
公告期限:2018年09月13日至2018年09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委托,就采购中耳分析仪、临床诊断型听力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NBITC-********查看详情G磋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采购中耳分析仪、临床诊断型听力计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单位分散采购
四、项目概况:
子包号 |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1-1 | 中耳分析仪 | 1套 | 人民币90000.00元 |
1-2 | 临床诊断型听力计 | 1套 | 人民币120000.00元 |
备注:供应商必须同时对序号1-1、1-2进行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发售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09月20日16: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磋商文件售价、购买地点、联系电话:
磋商文件售价为每子包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我公司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进行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若供阅的招标文件电子版与购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最终以购买的招标文件为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网上方式购买:登录我公司网站www.nbbidding.com,进入“招标公告”栏的“更多”, 查询到本项目后点击“网上购买标书申请”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操作。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进行支付标书费用,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扫码支付即可。
微信方式购买: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或扫码我公司网站首页公布的二维码,进入“通知公告”栏的“招标公告”,查询到本项目后点击“网上购买标书申请”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操作。直接微信进行支付标书费用。
完成以上操作步骤后请耐心等待,验证码会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到注册的手机号码上,按短信上面步骤下载标书,下载完毕后购买标书成功。(如十分钟后仍然没有收到短信,请致电****-********查看详情)
温馨提示:供应商如未按以上步骤要求操作,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可下载标书的验证码,请给予配合。为了保护投标人信息,防止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购买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八、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6日09时00分。
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十、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09月26日09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十二、其他事项: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磋商采购;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采购;
4、未购买磋商文件者将被拒绝。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采购人名称: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
采购人地址:象山县石浦镇凤栖路420号
联系人:余科长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八楼
联系人:周世雄、陈裕栋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