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林子镇东西张村幸福院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临邑县林子镇东西张村幸福院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施工内容。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具体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物理特性:合格。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交付或实施时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行业现行规范。
服务期限:具体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服务效率:按合同约定执行。
六、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发布人:临邑县林子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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