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2017年度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及监测工作市级汇总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市2017年度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及监测工作市级汇总项目
项目编号:FZGY-CGSZ********查看详情开招
采购方式:公标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10日
采购日期: 2018年10月31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阜阳市土地勘测规划院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336号阜阳土地大厦6-8层
成交金额:635000.00元
供货期:20日历天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侠、郭飞、刘德、张娟、张士军
采购人名称: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阜阳市清河东路322号
联系人:宋天超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7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中南大道7-7号
项目负责人:郝申镇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4000.00元
公告期限: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2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阜阳市清河东路322号,联系电话:********查看详情70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督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8-*******查看详情。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