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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号高炉除尘维保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 发布时间 2010/6/7
招标业主石钢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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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示 表
2010年6月7日
编号S100607标的名称石钢公司0#高炉出铁场和上料除尘系统委托运行管理及维检数量0#高炉出铁场除尘系统1套、上料除尘系统1套
物资(项目)情况介绍石钢公司0#高炉出铁场和上料除尘系统委托运行管理及维检进行物业招标,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附件1:《石钢公司0#高炉出铁场和上料除尘系统委托运行管理及维检技术协议》
合同主要条款附件2:《石钢公司0#高炉出铁场和上料除尘系统委托运行管理及维检合同主要条款》
标段模式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独家中标。
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收取保证金3万元。投标人在确认合同主要条款、技术协议无误后缴纳投标保证金,领取招标文件;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如未中标则招标活动结束后无息退还;如果投标人放弃投标、哄抬标价、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供虚假信息,招标方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报名条件要求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运营资质,具备布袋除尘运营业绩,且有稳定的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的企业均可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要注明除尘器所用滤袋材质、性能、品牌。
报名方式咨询电话传真报名网址
****-********查看详情 史令存
****-********查看详情 王晓波****-********查看详情http://www.csggs.com/采购信息/招标内容/我要报名 

监督及投诉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sggssjb@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6月16 日
河北钢铁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



附件1:

石钢公司0#高炉出铁场和上料除尘系统委托运行管理及维检技术协议

一、甲方主要设备基本情况

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

除尘器名称

0#高炉出铁场布袋除尘器

箱体

28个

滤袋

2688条

滤袋尺寸

φ125×6100

滤袋材质

普通聚酯纤维

过滤面积

6436m2

反吹压力

0.2-0.25Mpa

主电机型号

Ykk560-10 710KW

主风机型号

Y4-73NO29.5F 风量40-48万/m3

变频器型号

6SE8010-1DAO1-Z-L45-M11-D76

除尘器名称

0#高炉上料布袋除尘器

箱体

24个

滤袋

2304条

滤袋尺寸

φ125×6100

滤袋材质

普通聚酯纤维

过滤面积

4870m2

反吹压力

0.2-0.25Mpa

主电机型号

Ykk560-10 710KW

主风机型号

Y4-73NO29.5F 风量40-48万/m3

螺旋输送机型号

JTCY-562

加湿机型号

HJXA-200

二、甲方委托运行管理及维检的工作内容
1、炼铁厂0#高炉出铁场和上料除尘系统的所有设备的日常操作、运行管理;所有设备(包括机械、电器、仪表等)和设施(包括室、站、所)的维护检修、事故及故障抢修、维护保养、零星改善性维修及设备检查工作。
2、负责委托管理区域的治安、定置管理;现场“5S”管理以除尘系统管理区域外3米为界,以里部分全部由乙方负责。负责委托管理区域的办公生活设备设施的维修及问题处理。
3、炼铁厂0#高炉出铁场和上料除尘系统建构筑物维护修理。
4、按照国家标准及专业安全技术业务管理部门的要求,乙方对区域内所有设备、设施进行管理、操作、维护、检修,并进行相应的性能、状态及预防性检测、鉴定及实验调整。
5、备件的制作、组装、安装、维修、运输;属甲供备件的(甲供备件见合同主要条款),乙方负责厂内运输。
6、负责炼铁厂0#高炉出铁场和上料除尘系统操作室值守。
7、按照甲方要求,合同期内有计划的集中更换全部除尘布袋的1/2;零星除尘布袋更换,乙方自行组织。
三、乙方运行管理及维检目标:
乙方运行管理及维检行为和采用的资材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安全规范,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运行。乙方保证运行管理及维护检修工作达到以下目标:
1、尘源捕集率≥95%,目视出铁场房顶不冒烟。
2、粉尘排放浓度出铁场≤30mg/Nm3, 上料系统≤50mg/Nm3 ,岗位粉尘浓度≤10mg/Nm3。
3、卸灰系统不产生二次扬尘。
4、与生产设施同步稳定运行率≥99%。
5、现场“5S”达到石钢要求。
四、乙方管理及维护设备应达到以下要求:
1、所有风机零部件完好,运转正常。
2、布袋除尘器本体无漏风,内部布袋完好无破损。
3、卸灰系统及加湿机转动灵活,无漏风现象,无严重磨损现象,水路畅通。
4、除尘设备所属稀油润滑减速机、风机等需要润滑的设施,应参照或严于甲方给油脂标准执行,并作好记录,对润滑油油脂要定期取样化验,确保油脂正常。
5、所有收尘管道无漏洞、不漏风,阀门转动灵活,管道壁厚磨损超过1/3更换新管道。
6、所有的管道支架无开焊不变形。
7、烟囱无开裂、不变形、无下沉。
8、现场电器设备完好、整洁、无隐患、保护设施有效、完整可靠。电器设备及电缆运行无过热、老化、异常等现象,电气设备检修、更换其性能不得低于现有标准。
五、乙方管理及维护人员满足要求:
乙方必须合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经过岗前培训熟练掌握设备性能,能够独立操作设备;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特种作业资格证。最低配备人员(见下表)。
岗位名称工作内容或工种人数要求备注
技管人员人员、资材、设备等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1具备5年以上除尘设施管理经验,或环保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操作工设备现场、室内操作等值班运行工作7熟练掌握设备、系统基本知识,能熟练操作
维修人员设备巡检、保养、维护、故障处理等钳、焊工、压力容器、高压电工5熟练掌握设备、系统基本知识、设备性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甲方(招标方):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

乙方(投标人):
  
  委托代理人:

附件2:
石钢公司0#高炉出铁场和上料除尘系统委托运行管理及维检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将炼铁厂0#高炉出铁场和上料除尘系统运行管理及维检(以下简称物业)委托乙方负责。
一、甲方委托工作范围
1、炼铁厂0#高炉出铁场和上料除尘系统自烟气捕集罩至废气排放烟囱所有设备和除尘设施自用的设施。
2、炼铁厂0#高炉出铁场除尘和上料除尘系统所有建构筑物,包括涉及的支架、平台、栏杆。
3、公辅设施分界点:
电气:除尘系统供电配电柜出线电缆头(包括接头)以后所有的电气设施由乙方负责;
气、水:供气、供水管路进入除尘设施前第一道专用阀门(包括阀门)为界(如没有专用阀门,以除尘系统管理区域外3米为界),以里部分由乙方负责。
4、除尘系统风机叶轮、叶轮轴、主电机正常磨损(是否正常磨损更换,由甲方使用单位判定)更换由甲方提供。其它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承担。甲方提供备件的维护、保养、修复(含叶轮动平衡的修复)也由乙方负责。除甲供备件外其余所有设备操作、维护、检修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及工具等由乙方供应。所有由乙方供应的物资均要为合格产品并附有合格证及理化性能检测证明(对于特殊或专用材料要有使用说明书)。
5、由乙方供应的材料、备件若石钢仓库有库存,要优先采用。其价格执行石钢原备件实际采购价格,费用从乙方的委托管理及维护费用中核减。乙方负责提供需甲供资材备件的计划,一般备件,提前三个月报计划,特殊备件提前6个月报计划,以保证检修使用。甲方负责落实供应。
二、甲方委托运行管理及维护检修的工作内容
1、炼铁厂0#高炉出铁场除尘和上料除尘系统的所有设备的日常操作、运行管理;所有设备(包括机械、电器、仪表等)和设施(包括室、站、所)的维护检修、事故及故障抢修、维护保养、零星改善性维修及设备检查工作。
2、负责委托管理区域的治安、定置管理;现场“5S”管理以除尘系统管理区域外3米为界,以里部分全部由乙方负责。负责委托管理区域的办公生活设备设施的维修及问题处理。
3、炼铁厂0#高炉出铁场除尘和上料除尘系统建构筑物维护修理。
4、按照国家标准及专业安全技术业务管理部门的要求,乙方对区域内所有设备、设施进行管理、操作、点检、维护、检修,并进行相应的性能、状态及预防性检测、鉴定及实验调整。
5、备件的制作、组装、安装、维修、运输(甲供备件,乙方负责厂内运输)。
6、负责炼铁厂0#高炉出铁场和上料除尘系统操作室值守。
7、按照甲方要求,合同期内有计划的集中更换全部除尘布袋的1/2;零星除尘布袋更换,乙方自行组织。
三、委托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四、委托运行管理及维护检修工作目标:
乙方运行管理及维检行为和采用的资材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安全规范,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运行。乙方保证运行管理及维护检修工作达到以下目标:
1、尘源捕集率≥95%,目视出铁场房顶不冒烟。
2、粉尘排放浓度:出铁场≤30mg/Nm3, 上料系统≤50mg/Nm3;岗位粉尘浓度≤10mg/Nm3。
3、卸灰系统不产生二次扬尘。
4、与生产设施同步稳定运行率≥99%。
5、现场“5S”达到石钢要求。
五、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运行管理中的便利。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运行管理及维检的时间及场地。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及考核,对乙方的违规违制行为可责令其整改,若乙方不能按要求及时整改,甲方有权自行组织整改,发生的费用从乙方管理费用中扣除。
4、甲方不授予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外行使采购权和用工权。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满足除尘设施运行的水、电、气等能源介质。
6、乙方不得将该项目转让给第三方。
7、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合理调度和监督,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上报调度日志、月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由甲方核收。
8、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乙方制订的各项制度要经甲方确认,所有制度必须在炼铁厂、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9、乙方必须合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最低配备人员(见下表)。乙方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特种作业资格证。乙方人员的资料报炼铁厂及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岗位名称工作内容或工种人数要求备注
技管人员人员、资材、设备等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1具备5年以上除尘设施管理经验,或环保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操作工设备现场、室内操作等值班运行工作7熟练掌握设备、系统基本知识,能熟练操作
维修人员设备巡检、保养、维护、故障处理等钳、焊工、压力容器、高压电工5熟练掌握设备、系统基本知识、设备性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乙方人员要经过岗前培训熟练掌握设备性能,能够独立操作设备。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程,遵守石钢的规章制度,并建立设备运行台帐。
10、乙方要保证除尘系统的完整性及功能齐全。
11、乙方要建立设备维护档案,认真做好设备点检、维护检修记录,并按甲方要求上报甲方。
12、乙方应做好除尘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与生产设施检修,乙方负责提出检修计划内容,检修项目、更换的资材明细报甲方审核确认,检修后3天内作出检修信息报甲方。
13、乙方计划停机检修,要提前48小时向甲方主管部门打报告,经许可后方可停机。除尘设施因突发故障全部或部分停运,乙方要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检修,乙方不能及时修复的,甲方有权自行组织修复,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运行管理费中扣除。甲方自行修复的设施仍由乙方负责维护,维护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应做好备品备件的采购、储备工作。
15、乙方的管理范围应符合甲方的定置管理要求。
16、在委托运行管理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合同期满,乙方应保证除尘设备完好,设备运行正常,并要按照甲方要求做好移交工作。
18、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执行甲方的现场施工和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并对所承担的工程施工安全负全责。对于施工区域内的生产、生活设施,乙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六、委托管理及维护费用的结算:
1、考核:按月度甲方逐级对乙方的运行管理及维护检修工作进行考核,并填报考核表,双方签字确认。
2、费用结算:季度结算,季度结算额=年承包费/4-考核金额。每季后的第一个月15日前,乙方根据确定的结算费用,将费用发票上报甲方主管部门。
3、合同期内,若甲方设备变动或出现暂时停运(10天以上),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调整合同费用。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行政处罚及周围居民环境纠纷,其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乙方按行政处罚和赔偿金额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确保运行管理目标的实现,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罚。
(1)粉尘排放浓度超出石钢公司标准,每发现一次超标,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
(2)因乙方原因造成烟囱冒烟,乙方向甲方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
(3)岗位粉尘浓度>10mg/Nm3(甲方定期检测或抽检),每发现一次超标,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4)每套除尘设施同步稳定运行率<99%时,每月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5)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的非正常停机,停机时间<4小时、4-8小时、8小时以上,乙方向甲方分别支付违约金1000元、3000元、5000元,并尽快恢复运行。
3、乙方应保持设备及其功能的完整性,如有拆除环保设施(包括附属设施)或改动、遗弃、损坏,必须立即恢复,发生一项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10000元。如果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不能恢复,甲方有权自行组织,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环保设施因故障停运或部分停运,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调度及安环部主管人员,同时马上组织抢修。不报或延时通知,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500元。不及时修复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5000元。
5、乙方的检修计划应与甲方的检修同步进行,检修计划与工期须由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应按计划完成检修,因超过期限影响甲方生产时,每影响1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6、乙方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规章制度不符合规定,发生一项,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 元。
7、乙方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5个工作日内,发生一人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 元;超过5个工作日,发生一人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 元/人?天。
8、设备的运行记录未及时填写、误填、错填或向甲方提供,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9、乙方违反“5S”的管理要求的内容,发现违规一项,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10、除尘器卸灰时若产生二次扬尘,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1000元。
11、合同期内,除合同约定的可解除、终止合同情形,一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或无故终止合同,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加重处罚,直至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的因违约行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甲方有权决定从委托管理及维修费用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八、履约保证金
1、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叁万元整);
2、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被扣减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补齐。若乙方不能按时补齐,甲方有权加倍处罚,仍拒不执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剩余保证金不予返还。
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终止,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在结清款项之日起15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本金无息退还乙方。
九、其他事项:
1、设备的操作、运行、维护、检修及管理人员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费用,委托期间的设备大修及日常的检修、更换施工费用、试验的费用也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甲方厂区内生产生活所必需的水、电、气、汽等能源介质费用由甲方承担。
2、合同期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因甲方搬迁、停产、减产、改造等情况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4、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合同附件《技术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内容有冲突时以合同正文内容为准。
6、合同履行地为石家庄市。
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招标方):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

乙方(投标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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