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南苑街道办事处振兴路社区业务用房(二次)招标公告

南苑街道办事处振兴路社区业务用房(二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发布时间 2010/8/30
招标业主乌苏市南苑街道办事处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联 系 人:刘芳
起止日期:2010-8-30 至 2010-9-3 20:00:00 工程地址:乌苏市奎屯路畜牧局家属院内
建设单位:乌苏市南苑街道办事处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建筑面积(㎡):450 计划投资(万元):54
类 型:监理 建造师或总监: 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0
资质要求: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工程监理企业 房屋建筑工程 丙级及丙级以上

招标内容:
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监 B*******查看详情(二次)
工程名称: 乌苏市南苑街道办事处振兴路社区业务用房
工程地址: 乌苏市奎屯路畜牧局家属院内
建筑规模:450㎡ 计划投资:54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监理工期: 6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监理
报名起止时间:2010年8月30日至2010年9月3日,每日09:30至20:00(北京时间)
工程监理要求:按设计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的监理规范和施工规范的标准进行施工监理。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一)、对投标单位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丙级(含丙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资质的监理企业。
(3)投标单位驻现场人员及总监理工程师应满足的条件:现行监理规范要求的该工程必须配备的监理机构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具有工民建类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人员配备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的监理培训人员担任。投标人派出驻现场的监理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定可兼职(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建设局建筑管理科备案,且最多不得超过 3 项工程,含本工程项目在内),其他监理人员一律不能兼职。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自治区注册中心发出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确定其工作单位,其他监理人员以《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证》及相关有效手续确定其工作单位。(单位不符应出具相关证明)
(二)投标报名时需提交资料:(除注明须提交原件外,其余均提交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再提供原件核对)
(1)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对外省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可以为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原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4)现场专业监理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原件。
(5)由报名单位出具的有关该投标报名单位拟派驻本项目的全部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除外)在报名参与本项目监理招标时没有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监理任务的证明书,证明书应有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6)投标人报名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5000元)。
(7)招标文件工本费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 乌苏市南苑街道办事处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报名联系人:刘芳

报名地点:乌苏市建设工程业务大厅

联系电话: 7337781
乌苏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0年8月30日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