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一期实施评估与修编论证服务规划设计合同项目编号:GGZC-2018-J3-50443-KLZB
GGZC-2018-J3-50443-KLZB | |||
长安一期实施评估与修编论证服务规划设计合同 | |||
GGZC-2018-J3-50443-KLZB | |||
长安一期实施评估与修编论证服务 | |||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 |||
41 | |||
40 | |||
2018-12-28 | |||
2019-02-14 |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 |||
注: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2个工作日内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外其他内容应当公告。合同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合同中涉及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外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