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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技术综合用房及附属设施空调通风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 发布时间 2010/8/30
招标业主辽源市人民检察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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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地区: 辽源地区 专业: 设备

LYHJZB2010—038JS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技术综合用房及附属设施空调通风工程已由辽源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综字【2006】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源政府补贴及自筹,出资比例为政府52%、自筹48%。招标人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基建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技术综合用房及附属设施空调通风工程

2.2招标范围:空调通风工程安装

: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辽那公路2公里处;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 9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0 年 10 月 25 日,工期 3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标及相关行业的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须到辽源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办理投标备案手续,将备案合格通知单报送招标办备案,(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30日至2010 年9 月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 13 时30分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建局二楼会议室)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

4.3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 。招标人在收到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 年9月19日13时30分,地点为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建局七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辽源市向阳大街

邮 编: 136200

联系人: 王利斌

电 话: 137*****868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齐宁路15号

邮 编:136200

联系人:李文平

电 话: 0437--*******查看详情

传 真: 0437—*******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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