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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光光度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福建省-厦门市 发布时间 2010/9/19
招标业主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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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下称甲方)欲采购生物系实验室设备一批,欢迎具有资质(需经甲方认可)的商家(下称乙方)参与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参数要求、数量: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投标单价

1

分光光度计

722型

10台

2

NDJ—8S数字显示黏度

10~2*106mPa.s,0.3/0.6/1.5/3/6/12/30/60

340mm*420mm*470mm

1台

3

投标总报价:

二.供货时间、地点:

投标商应于2010年10月20日前完成交货。

三.约定事项:

1、本标书所有招标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单价含设备费、安装调试费、搬运费、税费等其它费用。

2、投标商应就整体合同包进行报价,如参与报价的商家较少或报价较高,采购方有权将本项目的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

3、投标商应按招标项目的要求进行投标,投标方案应等于或高于本招标书要求的参数,投标书要求应详细介绍设备性能、功能参数。竞标商应在采购方招标要求的基础上,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投标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

4、投标商所供货物不符合采购方的要求应在5天内调换,否则采购方有权拒付货款。

5、投标商若未按时完成安装调试,应赔偿采购方每天2000元违约损失金,该违约损失金从货款或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6、投标商参加采购方的投标,视为同意采购方的本标书的各项约定,本标书及投标商的投标书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

7、投标商的企业资质未经采购方认可或不达标者,视为无效参标单位。

四.维保服务:

1、本批采购项目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限由各投标商自报。

2、保修期内,投标商在接到采购方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8小时内修复,并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部件等服务。急需维修的情况应在一天内完成,如一时无法修复,投标商应提供备用品供采购方使用。在质保期内,投标商所供产品因质量问题导致采购方人员伤害的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质保期结束后,投标商仍应负责对产品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更换配件仅收取配件的成本费用。

4、投标商应免费为采购方提供关于设备操作使用及维护的培训服务。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

1、标准:产品按招投标文件有关部分及国家相关产品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标准。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所供产品应能通过相关部门的检验。

2、方法:投标商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并出具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产品经安装、调试后,投标商负责会同采购方的相关验收人员按本项目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

六、付款结算方式:

1、招标采购可增、减招标产品的数量,增、减的货款按中标单价结算。

2、货物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投标商凭国家税务承认的发票与采购方结帐,采购方给付90%的货款,余下10%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于一年整无产品质量问题时结清,如在此期间经认定存在质量问题,该保证金不予退还,产生的损失采购方有权追偿。

七.投标时间、地点、方式和评标:

1、递标时间地点:2010年9月27日下午3:00在采购方思明校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当场开标和定标。

2、投标单位在开标前2天以转账的方式缴交投标保证金5000元,开标前以采购方财务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收款单位: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厦门建设银行湖滨北支行;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7817)。若发现参标单位有窜标、围标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全部没收。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连同货款一并无息退还。部分违约现象,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则不予退还保证金。(缴交保证金的单位应与报名参标单位一致,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缴交,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受理,开标当天应携带银行进帐单,没中标的单位凭进账单退款)

3、投标单位的竞标文件需提供材料(正副本各一套,加盖公章):

A、开标价格一览表;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

B、 详细的服务承诺书;

C、 竞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

D、参标单位资质证书、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E、参标品牌厂家的授权代理文件。

4、评标人员由采购方组成,评标后通知投标商。投标商可咨询评标情况,但不得干扰采购方的评标。未中标单位,采购方一周内以转账的方式如数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履行合同后连同货款一起无息支付。

5、中标单位接通知后,超过2天未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作为采购方的损失赔偿费。

6、本标书中所发生的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7、对本标书有异议者,请在9月26日上午10点前提出。本标书有更改之处,将以电话通知各领标单位。

8、领取标书截止至2010年9月25日上午11:00。

9、标书材料费每套50元(需电子版的请自带U盘)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查看详情 刘老师

领标地址:厦门市体育路61号办公楼二楼后勤处

网址:www.xmo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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