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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桩基(延期)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天津市-天津市-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10/9/25
招标业主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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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招标公告(延期)

津建交汉沽桩基[2010] 091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中心渔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滨发改许可【2010】93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1396万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中心渔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2.5万立方米/日,服务面积约47.44平方公里。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滨海新区中心渔港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中心渔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构筑物、建筑物占地面积约为7500㎡,结构类型:框架和钢筋混凝土结构,采用预应力管桩,约15000米。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图纸。

2.4
工期要求:2010年10月15日 至 2010年11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资格:1.1 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1.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1.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1.4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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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天津市汉沽区行政许可招投标中心(天津市汉沽区太平街延长线区展览馆招投标中心三楼)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9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9 月21 日 至2010 年9 月29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

联系人:董金松

电话: ********查看详情
传真: ********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14号

联系人:李岳峰

电话: ********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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