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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梁基础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0/11/22
招标代理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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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二 次)


1、江苏大丰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大丰港预应力构件预制场项目,已经大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大发改投【2009】454号。现决定对该项目轨道梁基础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大丰港预应力构件预制场项目—轨道梁基础工程

2.2工程地点:二期码头预制厂内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自筹

2.6本项目计划开竣工时间:2010年12月1日开工、2011 年1月30日竣工

2.7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资额

1
大丰港预应力构件预制场项目—轨道梁基础工程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约280万元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拟定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港口与航道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证书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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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证书;(5)项目经理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6)授权委托人及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以及项目部组成人员2010年1月至6月(至少包括上述6个月)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劳动保险部门证明原件)及项目部组成人员(含项目经理至少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7)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5、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请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11月22日至2010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大丰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山和 联系电话:136*****391

联系地址:大丰港经济区中央大道1号

招标代理公司: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 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联系地址:大丰市健康东路60号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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