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监控中心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新乡县监控中心托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新交采谈判[2010]020-1号
二、项目内容:将县监控中心以托管的方式,由安防公司指派7名人员在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
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7、在新乡市当地有经营服务实体的安防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
8、注册资金在100万以上(含100万)。
四、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0年11月23日-11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中国 采招网(bidcenter.com.cn)]
联系人:夏先生 135*****889 ****-*******查看详情
五、领取谈判文件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乡县京华宾馆对面汽车站院内2楼信息科)
六、谈判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12月9日上午09:30时
七、谈判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乡县京华宾馆对面汽车站院内2楼)
八、采购人:新乡县政法委
注意事项:
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请出示以下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经审验合格,确定为投标单位。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