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查看详情01 | 所属地区 | 内江 |
项目名称 |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地方电网)201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工程 |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12日 | 截止时间 | 2011年02月16日 |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评分法)
2.1 项目业主: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资中龙源电力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资中县
2.3 项目规模:新建110KV输变电工程1座,容量1×31500KVA,新建110KV线路45KM;新建35KV输变电工程2座,容量2×3150KVA,新建35KV线路2条长度16KM;新建(改造)10KV线路82KM,新建(改造)低压线路508KM,新建(改造)10KV配电台区67台,户表改造5654户
2.4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04月
2.5 项目总投资:8600.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国家资本金、银行贷款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2600.00万元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乙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能源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己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02月16日10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服务费200元。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资中龙源电力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资中县水南镇苌弘路128号)。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