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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湖大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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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 发布时间 20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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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洪泽湖大道工程施工监理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序号:2011jszy015

泗阳县洪泽湖大道工程施工监理已经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投入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公告,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已经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位于泗阳县北京路至文城路之间;

(二)工程监理规模:道路长619.5米、红线宽40米的沥青砼路面(中央分隔带宽6米,行车道2×13米,人行道2×4米),投资额约650万元的施工监理工程;

(三)计划监理时间:2011年2月;

(四)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监理

二、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企业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专业为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四、申请人于 2011 年2月12日8:30至 2011年2月17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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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介绍信;

(二)法人委托书;

(三)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五)拟选派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国监)或省监证书;

(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

(七)拟选派的总监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含近期缴费证明(6个月内);

(八)投标人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若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应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并加盖公章);

(九)廉政准入通知书[办理步骤:1、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以上(一)~(八)所有原件经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并由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合格通知》;2、投标申请人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资格证书到泗阳县检察院107室开具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3、投标申请人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及《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驻场监察室办理廉政准入通知书]。

五、本工程在接受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报名的或投标企业选派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未参加报名的或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材料缺少任何一样原件的,一律视为弃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在资格审查时,上述原件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参加本工程投标资格。

七、评标办法 :在谈判时,招标人将采用三轮报价。招标人将在投标人响应洽谈方案的基础上,选择报价最低的为承包人。

八、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清余款。

九、本次招标不限制投标报名申请人数量。

十、报名申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须领取招标文件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一、招 标 人:泗阳县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门对面

联 系 人:严 晓 晓

联系电话:137*****763 传真:****-********查看详情 咨询电话:****-********查看详情

十二、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2月12日至2011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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