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人(组长签字): 日 期:2011年03月09日 |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2011 年03月09日 |
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 |
********查看详情1">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江苏省海安职业教育中心校(海安县体育中心)一期 |
2 | 项目地点 | 海安县海安镇平桥村22组 |
3 | 招标内容 | 食堂厨具产品的供货、包装、运输、装卸、进行安装、调试、检测检验、技术指导、服务等。 |
4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5 | 交货日期 | 1、2011年5月15日前安装完毕,满足职教中心工程施工需要,具体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2、按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3、卖方发货时应先用书面函件或传真或E-MAIL通告买方。 |
6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
7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60日内有效。 |
8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 |
9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提交地点:海安县城长江中路86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 心(海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
10 |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 2011年03月30日上午9时30分 提交地点:海安县城长江中路86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 心(海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
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 2011年03月30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海安县城长江中路86号县建设工程交易 中心(海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
12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其中质量保证金2.5%,供货期保证金2.5%,中标通知书发出5日内向招标人缴纳,扣除违约金后的余款在厨具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现金。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招标方式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合同。
2.2“投标人”系指提交投标文件的生产厂商。
2.3“中标人”也称“卖方”系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4“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材料、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须由卖方承担的运输、技术协助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6“项目地点”系指本招标合同项下货物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2.7“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食堂厨具设备、主辅材、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检验、技术指导、服务等。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生产厂商(包括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供货人均可投标。
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3.3凡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此次投标。
3.4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具有厨具生产、安装等相应经营范围,能够独立订立合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需提供营业执照。涉及安全、生产、安装许可的还应提供相关的安全、生产、安装许可证明材料。;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此前无不良记录 。
4.投标费用
4.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4.2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的标准投标人可向有关部门查询。
二、 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构成
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产品质量及供货要求、验收标准、投标文件的格式、评标标准。
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补充通知报招标办备案后,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招标控制价(或行业快讯网上答疑)栏目公布给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资格后审资料应包括下列:1.3 技术标包括下列:1.1商务标应包括下列:1.2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技术标构成
1.1.1货物配置明细表
1.1.2技术规格偏离表(技术规格必须为正偏离,否则为废标);
1.1.3供货保障承诺表;
1.1.4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
1.1.5投标人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1.6投标人自主生产的产品为节能、环保的产品(提供证明资料);
1.1.7企业业绩,2008年以来有类似厨具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
1.1.8技术需求中要求的其他内容;
1.1.9投标人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证书。
1.2商务标应包括:
1.3.1投标承诺书;
1.3.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3开标一览表;
1.3.4报价明细表。
1.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2.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2.2授权代表身份证;(需提供原件备查)
1.2.3投标人为具有厨具生产、安装等相应经营范围,能够独立订立合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需提供营业执照。涉及安全、生产、安装许可的还应提供相关的安全、生产、安装许可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
2、投标报价
2.1所有分项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按照不完全响应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一次性的,招标人不接受开标后对投标报价的修改。
2.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产品及其他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设备、主辅材、运杂、装卸、包装、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技术指导、服务、税费、各项规费以及直到产品交付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
2.3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大写与小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除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规定,允许采用备选方案外,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2.4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5项目需求(采购清单)及最高限价、产品质量及供货要求、验收标准:详见附表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技术要求不得低于采购清单要求,否则按废标处理。
2.6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0万元整。
3.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投标人应准备肆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
本工程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每份投标文件分三册装订。第一册(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第二册(商务标)一份正本,三份副本;第三册(资格审查材料)一份正本,三份副本。投标文件的第一册(技术标)和第二册(商务标)及第三册(资格审查材料)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技术标”或“商务标”或“资格审查材料”投标文件及封袋(所有)均须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2)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
3)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将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的
6、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6.1 按照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宣传彩页、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可以以自身的名义及经海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47号窗口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提交备案的帐户汇出或从投标单位负责人的银行卡在本工程开标前汇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也可以以现金方式在本工程开标前交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帐户名: 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开户行:江苏海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帐号:3206213001241000001317,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开标前,凭银行确认的入帐凭证至海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47号窗口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办理换取统一收据。
7.2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7.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
(b)根据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
8、投标截止期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凭南通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网上或现场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三份)及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的地点。
9.2 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而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按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9.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被没收。
(四)开标与评标
1、开标
1)招标人按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由县招标办监督;
2)开标会由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主持:
3)由各投标单位代表互相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志完好情况;
4)由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本须知规定;
5)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代理公司代表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6)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7)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五)评 标
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3)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投标人和评委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的澄清
2.1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投标人授权代表可应评委会的邀请对其提供货物的生产制造情况、产品技术性能、配置、特殊优点和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或现场问答形式,但投标价格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3、对投标书的初审
1) 开标后,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编排有序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废标:
1.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1.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规格偏离表有负偏离的;
1.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1.10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11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1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书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书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评委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地方。
4)招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产品参数、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5) 评委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4、投标的评价和比较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
4.1 评委会将按照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4.2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委会评标时将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
1、合同授予标准
1.1复审后,评委会将对投标人按其评标得分的高低,由高到低排出名次。
1.2评标委员根据名次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中标候选人。
1.3报价最低者不一定为中标人。
1.4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将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进行中标结果公示。
1.5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招标人宣布废标的权利
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宣布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人会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3、中标通知书
3.1在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满后,向其发中标通知书。
3.2招标人将不对中标和未中标的原因作任何解释。
3.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3.4《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签订合同: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 中标人如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将宣布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3)招标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要求后及时根据本条款提出的调整内容做出答复。
第三章 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
甲方:南通久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项目名称:江苏省海安职业教育中心校(海安县体育中心)一期食堂厨具采购及安装
一、产品名称、规格、品牌、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
序号 | 品名、品牌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交(提)货时间 |
1 | 1、2011年5月15日前安装完毕,满足职教中心工程施工需要; 2、按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3、乙方发货时应先用书面函件或传真或E-MAIL通告甲方。 |
2 |
3 |
4 |
5 |
6 |
7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小写: |
二、质量标准:乙方提供必须是从未使用过的全新设备。产品质量符合行业及国家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表1。
三、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量保证期两年。
四、设备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规定或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乙方包装不当以及其它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应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补缺。
五、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六、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产品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双方交接后。
七、交(提)货方式、地点: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装卸到安装地点并安装到位。.
八、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分担: 由乙方自行解决。
九、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产品安装完成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并提供产品相关资料(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并立即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甲方有权对进场材料取样送检,检测合格,抽检费用由甲方支付,检测不合格,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验收并不免除因产品质量缺陷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十、运输、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承担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检验检测等,最终通过用户及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乙方设备安装前应派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配合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水电布置安装及现场施工。在设备安装时如因现场条件限制造成无法安装或使用,由乙方自行解决,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本工程质保期为两年。所有设备的质量保修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免费保修(如果设备原厂承诺的保修期高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则按原厂承诺的执行)。2、售后服务: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要求乙方在接到用户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若4小时内无法修复,乙方需提供书面故障报告并告知使用方修复时间。如乙方在接到用户通知后4小时内未实质性响应,甲方(用户)可另行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在质保金内扣除。3、在设备的合理使用年限内由于乙方提供产品的质量或安装问题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乙方在质保期内结合系统实际运行情况,免费为用户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
十二、结算方式、时间:
设备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50%,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付至总价的90%,留10%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两年后无息支付),所有付款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扣除违约金后无息返还。
十三、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约定的相关情形及不可抗力因素。
十四、违约责任:
(一)索赔
1、如果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证实产品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2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由此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从合同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二)迟延交货
1、乙方应按照合同中甲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出违约损失赔偿。。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决定是否延长交货时间。
(三)违约赔偿
1、除合同第(四)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1%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10% ,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不足部分从合同款中扣除。
(四)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7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五)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5%,其中质量保证金2.5%,供货期保证金2.5%,履约保证金扣除违约金后的余款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五、本合同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直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南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六、合同生效时间: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十七、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他分送有关部门。
十八、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价款包括设备、主辅材、运杂、装卸、包装、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技术指导、服务、税费、各项规费以及直到产品交付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
2、由于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原因而影响供货的只调整供货时间,不调整合同价款。
3、本合同所提供的设备、材料数量仅做为现场参考用量,结算时按实际安装数量计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托词,拒绝供应增加或减少相关材料数量。否则视为违约。
4、本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修改澄清文件及中标人的承诺、报价明细表等均是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地址 | 电话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开户银行 | 邮编 |
银行账号 |
乙 方 |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地址 | 电话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开户银行 | 邮编 |
银行账号 |
附件5:1.技术需求中要求的其他内容;
本次招标,采取多因素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并采取百分制打分法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满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从以下几方面对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打分,按评审后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分相同的,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具体打分方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