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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窖工程建设物资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1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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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水窖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谈判公告(WZC-2011-019号)

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经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受采购单位委托,对威宁县2011年省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因旱灾水源枯竭重建投资项目水窖工程建设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有资质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对本次采购货物前来参加谈判报价。

一、递交报价时间:2011年3月22日上午8:30—9:00。

二、政府集中采购编号:WZC-2011-019号。

三、项目名称:威宁县2011年省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因旱灾水源枯竭重建投资项目水窖工程建设物资采购。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A包:符合GB175-2007标准质量要求的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共1560吨;B包:符合GB1499-84标准质量要求的Φ6.5热轧钢筋46.8吨(详见本次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有相应的水泥或钢筋生产或经销资质,有经工商、税务部门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有企业经营状况和业绩介绍材料,2009年1月以来没有违规违纪记录和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

3、必须是本次采购物的生产或经营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按时提供本次采购物资。

4、供应商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厂商在500万元以上、经销商在50万元以上。

5、组织机构代码证,有2010年企业完税证明材料。

6、必须要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抽检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技术性能说明书等材料。

7、有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本次采购的物资要有商标和生产企业名称。

七、供应商报名要求和获取本次采购资料时间及地点:

1、报名和获取资料时间:2011年3月15日—2011年3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

2、报名要求:①在报名获取采购资料时必须带齐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标的物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材料,原件经审查后带回,复印件留存。其余资质、资信文件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供,否则不能参加报价。②供应商在报价前必须向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纳伍仟元(¥:5000.00元)现金作为报价和谈判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此次开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整个采购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报名地点: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标投标股(县城开发区新光路)。

八、谈判时间:2011年3月22日上午9:00。

九、谈判地点: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厅(服务大厅终端右侧)。

十、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全称: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令斌 电 话/传 真:****-*******: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查看详情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威宁县开发区新光路(邮编:553100)。

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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