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自然资源局事业单位业务用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利津县自然资源局事业单位业务用车 | 2 |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关证明材料在谈判时按要求提供);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应当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谈判日前2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6.000000 |
详见谈判文件。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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