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吉林市船营区政府采购中心 受吉林市船营区环卫运输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市船营区环卫运输处环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市船营区环卫运输处环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标段)
项目编号:********查看详情Z0929-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市船营区环卫运输处
地址: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1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市船营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船营区松江路12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3辆环卫用车维修保养服务---详见中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供应商如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4投标商如为独立法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投标人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且近年具有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8投标人除具备以上条件还需具备足够的修理场地及车间(500㎡以上)并提供租赁协议或产权证件,需与执照注册地址一致。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4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否则废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02日 08:00至2019年09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3日 09:1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3日 09:10
六、开标地点:
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1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吉林市船营区环卫运输处环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已由吉林市船营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吉林市船营区环卫运输处,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