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福州阳光城悠澜郡2#地块土建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工程 |
1 | 招标编号 | cscec********查看详情282 |
2 | 招标单位 |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 |
3 | 招标内容 | 1、分包形式:拟选1个分包商、包工不包料。 2、分项规模:183万 3、招标分包内容:福州阳光城悠澜郡2#地块土建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工程 防水单项劳务工程。 4、工期要求:具体开工时间根据招标人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安排。 5、质量要求:达到的榕城杯标准。 6、商务条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 付款条件建立在阳光城集团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足额工程进度款的基础上 (1)支付时间。收到乙方进度款申请后30天内完成付款审核及支付。支付前需扣除如下款项: A.质量保修金:当月已完工程工作量的5% B.预付款:无。 C.质量文明安全施工基金的预留金,此项预留金在承包人支付分包人的第一次工程款中扣取。 D.根据分包合同应予扣除的其它金额。 (2)支付比例。扣除上述款项后,进度款支付比例如下: A.乙方施工的栋号达到预售节点且在甲方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后,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作量价款的70%; B.之后每月20日前收到分包人进度款申请且在承包人收到业主的工程进度款后30天内完成审核支付至已完工作量价款的70%; 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乙方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含签证单、计算式、合同等)、经双方核对无误且通过甲方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后,甲方3个月内付至结算总量的95%,按照质量保修金的相应条款支付。 以上付款均需建设单位在相应节点进度款支付到位为前提,否则付款时间顺延。每次付款时乙方应按甲方确认的完成量开取与已完工程量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例如工程量确认100万,则需先提供100万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付款为60万),因为开具发票与实际付款的差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考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申请进度款,必须提供按付款节点完成工程量计算书及劳务工签字的工资发放清单,经现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项目部生产副经理(项目部安全总监)和项目部技术副经理确认当月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扣款(若有)后,由甲方项目部预算负责人审核,最终由项目经理签字后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进度款。 14.3代扣代缴款项:①罚款单;②工程保修金;③检验试验费;④增值税金等复合税;⑤甲方代购材料及设备租赁费;⑥其他应由分包人承担的费用等。 |
4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19年9月3日 |
5 | 公告报名截止时间 | 2019年9月11日 |
6 | 招标开标时间 | 2019年9月12日 |
7 | 联系人 | 张妍 |
8 | 联系电话 |
福州阳光城悠澜郡2#地块工程防水劳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劳务 工程防水 地块
所属地区 | 福建省-福州市 | 发布时间 | 2019/9/2 | 关键词 | 劳务工程防水地块 近期更新55608项目 点击关注“劳务,工程防水,地块”实时招标项目 |
招标业主 |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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