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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丹溪小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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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 发布时间 2011/6/4
招标业主牡丹江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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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丹溪小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工程监理
招投标编码: JL0300G11021 公告发布日期: 2011-06-04
报名开始时间: 2011-06-04 10:00:00 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地点 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238 联系人: 陈洪颖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新丹溪小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 牡丹江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圣林街以北、北安街以西、北太平路和三溪交汇处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新丹溪小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业务。
公告说明: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丹溪小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工程已由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牡发改投资[2010]226号),招标人为牡丹江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丹溪小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工程监理。
2.2.工程建设地点:圣林街以北、北安街以西、北太平路和三溪交汇处。
2.3.工程总投资额:约69754万元人民币,本次招标投资额约2.6亿元人民币。
2.4.结构类型:小区配套。
2.5.建筑规模:占地面积约20万平方米。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新丹溪小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业务。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其以上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或省级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其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4.2投标人报名请于2011年6月4日至2011年6月8日,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进行本工程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9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总监上岗证及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单、安全监理上岗证及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单。省外监理企业申请报名还须提供市场准入资格证明。}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五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牡丹江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东文
联系电话:13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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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长安街永安路18号京江商务酒店6楼
联系人:陈洪颖
电话:139*****345

电子邮件:
*******查看详情@126.com">mdj*******查看详情@126.com
开户行:牡丹江市建行第三支行
帐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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