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演播厅灯光设备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淇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演播厅灯光设备
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淇县招标采购中心受淇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委托,对该单位所需演播厅灯光设备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QXCG[2011] 18号
二、招标人: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三、项目名称及内容:淇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演播厅灯光设备一批。
四 、投标范围包括:货物供应、运输、售后服务。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1年 8 月 24 日下午15:30点
开标地点:淇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东三楼会议室(朝歌南路中段19号)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 8月 16 日至2011年 8月 24 日下午15:30点前(法定工作时间)。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A、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基本条件;
B、具有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交纳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作为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定并报送招标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经过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携带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
十、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招标文件或向招标人咨询。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人:殷俊生 电话:0392--*******查看详情
淇县招标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