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中卫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同中卫市公安局就中央转移政法基本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中央转移政法基本装备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文件编号:ZWCGZX-*******查看详情号
四、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项目主要是中卫市公安局中央转移政法基本装备项目。本项目分五个标段,一标段:单警装备;二标段:基本装备;三标段:无线图传系统;四标段:核心交换机;五标段:特警装备。具体要求及参数见采购文件。
五、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9月6日前在中卫市财政局五楼政府采购中心领取。联系人:张淑慧 电话:****-*******查看详情
]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六、招标响应文件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11年9月9日上午8:30之前投标文件和保证金送交中卫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开标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011年9月9日上午8:30在中卫市财政局五楼开标室公开招标。
八、领取采购文件和开标前,供应商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验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验原件);
(5) 具有与所投项目相符的经销或生产资质证书(验原件)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投一标段(单警装备)及五标段(特警装备)的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第一标段投标单位必须为公安部单警装备生产入围厂家;产品在全国有较大使用率,具有公安部门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许可证注明。
(7)必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中 卫 市 政 府 采 购中 心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