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流域西溪南靖县(金山镇、和溪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和溪片区)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九龙江流域西溪南靖县(金山镇、和溪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和溪片区)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发改招【2011】118号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靖县和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南靖县和溪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九龙江流域西溪南靖县(金山镇、和溪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和溪片区);
1.2. 建设地点:南靖县和溪镇各有关村;
1.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以改善南靖县和溪镇人居环境质量及下游饮用水源保护区为主要目标,开展有关龙山溪沿岸连片 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区域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综合示范区等;
1.4. 投资总额:人民币962万元;
1.5. 招标类型:施工图设计招标;
1.6. 招标范围和内容
1.6.1. 招标范围:九龙江流域南靖县和溪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含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内的配套管网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附属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设施、农村禽畜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及村容村貌整治工程等)施工图设计。
1.6.2. 内容:施工图设计。
1.7. 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部门核发有效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和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
2.2.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2.3. 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师(含)及以上资格;
2.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
2.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3.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8 月18 日至2011 年 08 月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 30分至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6楼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售后不退。
4. 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 。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 08 月30日下午17:00时;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帐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仟元人民币(小写:3000.0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08月31日15时 30分,提交地点为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业主限价同预算价相比下调系数大于1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和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靖县和溪镇人民政府内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6楼 邮编:363005
联系人: 小许 联系电话(传真):****-*******查看详情;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①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帐户名称: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1409 0221 1970 0075 588
②开户银行:南靖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 9080 9100 1001 0000 0475 28